北京警方开出手续清单方便办理户口随父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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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18:2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远 实习生 张源) 今天早晨8时45分,刘秀华赶到了东直门派出所,为自己8岁的女儿办理户口随父亲登记的手续。她激动地说:“女儿户口的事我都跑了3年了,昨晚看到晚报上说政策终于有变化了,我一大早就赶来了却这桩心愿。” 今天早晨,全市许多派出所里都有前来办理户口随父登记手续的群众,咨询电话及上门咨询的群众就更多了。据这些家长们说,在孩子不能随父亲的情况下,小学、中学和高中 针对大量的群众咨询,为让大家免除来回奔波的烦恼,公安机关提醒说,今年8月7日以前出生不满18周岁(即1985年8月8日以后出生)的未成年人,已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又要求随父的,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原件)到其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入户:入户申请;投靠人及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申请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北京市计划政策的证明;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 今年8月7日(含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已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又申请随父落户的,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原件)到其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入户:入户申请;投靠人及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申请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北京市计划政策的证明;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