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湛之死启示华侨海外安全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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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5:39 国际先驱导报 | |
引言 巴西华人遭警殴致死,侨界愤起讨要公道 本报驻里约热内卢记者 殷永建 【提要】8月25日,巴西籍华人陈建湛因携带3万美元出境未申报而被巴西警方逮捕,后被人殴打致昏迷,经医院抢救无效,于9月4日死亡。陈氏之死不仅给人以哀恸,更给人以 巴西籍华人陈建湛被巴西警察殴打致死事件震惊了整个里约热内卢、整个巴西和此间整个侨界。 启示之一:进入主流社会广交各界朋友 陈建湛被殴打昏迷,送医院抢救后,里约侨胞曾组织抗议活动,但由于巴西侨胞,不管是已加入巴西籍还是仍保留中国籍,大多数都从事商业活动,真正融入巴西社会,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可谓凤毛麟角。所以因为缺乏社会上层的支持和媒体报道,抗议活动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在与巴西上层社会人士交往较密切的里约华人联谊会公关部长孙特英和里约餐饮协会会长曾祖智的奔走下,里约州议员、人权方面的负责人、全国最有影响力的媒体环球电视台和环球报的记者同华人代表一起来到陈建湛接受治疗的医院举行抗议。抗议活动受到医院的阻止,侨胞们就用胶带贴在嘴上,对警方的暴行进行无声地抗议。全国收视率最高的环球电视台当晚在黄金时段播放了这个节目,全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之一《环球报》第二天也在头版报道了此事。随后,巴西各大报纸争相报道。这起骇人听闻的践踏人权事件终于曝光,在巴西,甚至全世界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 巴西有关方面负责人纷纷表态要彻底追查凶犯,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巴西司法部长巴斯托斯在检讨的同时,称其为法治国家“最恶劣的罪行”。里约州长罗西尼亚表示,决不允许践踏人权的现象在这里存在,一定要彻底追查凶手,决不能让罪犯逍遥法外。事实证明,在这个事件中真正起作用的是巴西政界朋友和新闻媒体。只有多交朋友,特别是上层社会和新闻媒体人士,进入主流社会,华侨华人遇到困难时,正义才能得到伸张,华人利益才能得到维护。这是陈建湛事件给里约侨胞的第一点启示。 启示之二:侨胞需要团结 由于陈建湛祖籍是广东,事件发生后,其亲属首先联络的是侨居这里的广东侨胞。他们也举行了示威活动,但由于人数少,也没有巴西媒体的参与,没有取得预想的结果。后来,里约各界侨胞都行动起来了,在此间最大的侨团里约华人联谊会的协调下,会长雷滨亲自出马,副会长黄世伟、秘书长潘建国、公关部长孙特英、艺术团长陈烈益等一起上阵,其他侨团的领导人也摒弃前嫌,超出了地域、侨团之间的矛盾等因素的影响,为了给受难同胞伸冤,共同走到了一起。 团结起来力量大,再加上巴西朋友的协助和新闻媒体的作用,终于使这起冤案在巴西整个社会产生了影响。这种做法表明,广大海外侨胞只有团结起来,才能有力量,当一个侨胞遇到危机的时候,要依靠所有侨胞,才能解决困难,这是陈建湛事件的第二点启示。在华联会的倡议下,各界侨胞一致决定建立里约华侨华人危机处理中心,以便在侨胞遇到紧急困难时有处可寻,同时使危机得到迅速高效的解决。这个危机处理中心应该有个侨社和各省的代表参加,将成为跨省分、跨社团的新型侨团。这个事件使里约广大侨胞空前团结起来。 启示之三:靠法律,不靠钱 陈建湛事件给侨胞留下的教训是深刻的,大家一致认为,身为侨民,身在异国他乡,做工经商都要懂得法律,依法做生意,靠法律保护自己。以往侨胞遇到警察找麻烦,一般都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破财免灾”,给警察一点小钱,打发走完事。但大家认识到,这种做法是不对的,靠金钱,问题不但不能解决,反而会把事情搞糟,一些唯利是图的警察的胃口也会越来越大。唯一正确的做法是要尽量了解居住国法律,一方面在生意上不要触犯法律,一方面以法律保护自己,靠法律指导自己的行动,在没有触犯法律的情况下,坚决不给不法警察一分钱。如果我们在生意上有违法之处,遇到问题就是找巴西再好的朋友,即使其地位再高,也很难解决问题,取得好的效果。 老一代华侨葡萄牙语不太好,居住国法律懂得也少,可是第二代有很多人是在巴西受的教育,有些人还是法律系毕业的大学生,可以把第二代团结起来,为广大侨胞普及法律知识,以逐步对法律深入了解,避免在生意上和行动中出现违法行为。 启示之四:依靠祖国外交机构 依靠中国驻巴西使领馆是广大侨胞在陈建湛事件中得到的第四个启示。我驻巴使领馆一直对此事极为重视,得知陈建湛被打伤住院后,即派领事官员前往医院慰问受害者和亲属,并一直同巴西有关方面保持接触并进行交涉,敦促巴西有关部门公正处理此事。陈建湛的葬礼虽然已于5日举行,陈建湛被关押的阿里·佛朗哥监狱的6名看守因涉嫌殴打陈建湛已被逮捕,正、副监狱长也被停职,接受调查,但事件并没有完全解决。各界侨领还在同巴西各有关方面保持接触,以最终查明殴打陈的罪犯,使之受到法律的惩罚。 声明:《国际先驱导报》授权新浪网独家报道,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