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开拓创新全方位推进工会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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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12:23 工人日报 | |
加大推动调整劳动关系机制建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洛阳市总工会近年来依法把加强基层民主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了全市企事业单位改革和经济发展。洛阳市先后被评为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和河南省推进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先进单位。 洛阳市总工会紧密结合企业改革的实际,在抓好面上工作的同时,重点参与了一批困 在加强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同时,集中力量从抓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民主权利入手,大胆探索职工(代表)大会等各种与非公有制企业实际相适应的形式,着力落实法律赋予职工的涉及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等方面问题的知情权、协商权,以及对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平等协商协议、集体合同条款等情况的监督权,有效地推进了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目前,全市公有制企业全部建立了厂务公开制度,事业单位也普遍推行了政务公开,其中,全市学校、医院普遍推行了校务、院务公开,在非公有制单位进行了厂务公开试点工作。全市国有和集体企业全部实行了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和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抓示范促三建 充分发挥新建企业工会的作用 洛阳市总工会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必须建立工会”的原则,把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摆到全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位置,强力推进,使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全市已有14172家新建企业建立了工会,发展会员180621人,职工覆盖率达90%以上。在此基础上,市工会促进新建企业建会、建制、建家工作深入开展,提高新建企业工会工作水平,使新建企业工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洛阳市针对多数新建企业规模较小,职工人数少,在先搭台后完善的工作思路下,引导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做到“四个到位”:依法组建到位,基本要求到位,相应组织到位,工作制度到位。到目前为止,全市职工平均入会率达90%以上,建立女工组织的达75%;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达65%;达到五有条件的81.4%;实现“五上墙”的76%。为确保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活动,洛阳市在制定新建企业示范性工会条件和《建会、建制、建家考核标准》时,明确规定企业主的亲属不能担任本企业工会的负责人。2000年以来,举办了46期新建企业工会主席培训班,培训工会主席1932人。 把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作为创建示范性工会的核心内容,完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洛阳市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市人大经三次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了《洛阳市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市总工会出台了《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公有制企业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加强集体合同工作,《洛阳市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对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做出了规定;市总工会与市政府召开了联席会议,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任何集体合同工作执法及检查监督力度;市总工会加强了对集体合同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新建企业集体合同工作责任部门,并成立了洛阳市总工会重点工作指导办公室,加强对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指导,使全市的集体合同工作取得了较大的突破。据统计,目前全市新建企业已签订集体合同的达3361家,签订率达80.6%。 充分发挥新建企业工会组织应有的作用。采取了四项措施:下发了关于在新建企业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通知;下达了新建企业建家目标任务;制定了新建企业建家考核验收标准;对已建成并申报的合格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及模范职工之家单位,及时考核验收、命名表彰。全市新建企业工会已开展建家活动的有2795家,建家率达67%,已命名表彰的合格、先进及模范职工之家957家,职工之家建成率达23.4%。洛阳市女职工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洛阳市有女职工24万多人,占职工总数的38%,是洛阳改革和经济建设的一支生力军。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团结、带领广大女职工广泛参与改革和发展,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连续3年被授予“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多次被授予全省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挥好维护职能,促进国家有关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得以贯彻落实。建立了女职工权益投诉受理中心和法律服务中心,组建了有16900多名女职工参加的法律宣讲咨询员队伍,建立执法监督员队伍,在女职工比较集中的单位设立女职工权益执法监督员600多名。广泛普及女职工权益知识,参加学习的女职工人数近20万人次。 在全市女职工中广泛开展了“岗位成才,自我达标”活动,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以学政治、学科技、学文化、学管理、学业务技术、学实用技能的学习发展目标,制定自我发展成才的目标计划。全市有19.5万多名女职工参与了学习成才活动。在“岗位成才,自我达标”活动中,全市共组织女职工开展技术比武近3000场,女职工实现政治达标22000多人,文化达标34000人,职称达标20400人,业务技能达标45400多人,实用技能达标43800多人。实现各类达标人数占参加达标活动人数的88.2%。 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心系女职工,想女职工之所想,急女职工之所急,帮女职工之所需,共筹集资金19.5万元建立了特困女职工解困基金。深入开展“手拉手,结对子,送温暖”姐妹献爱心活动。几年来,全市共结帮扶对子926对,为特困女职工送救助金159550元,帮助462户特困女职工走出了生活困境。为下岗女职工再就业架桥铺路,几年来,共举办电脑、家政服务、烹饪、养殖、种植等各种培训班33期,培训1300余人次,累计发放小额借款15万余元,帮助200余名女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和自我创业。 推进工人阶级知识化进程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2001年制定了《推进工人阶级知识化进程,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五年规划》。两年多来,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五年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五年规划》实施两年多来,已经有30余万名职工参加了计算机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参加培训或者自学,有近8万名职工的职业技术水平上了一个等级,有20%以上的职工已经取得了大专以上学历。先后被国家、省授予职工读书自学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深入开展职工读书自学活动。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利用文化宫、俱乐部、职工学校等阵地,组织职工进行技术(业务)培训,每年培训职工都在3万人左右。 大力开展三工宣传活动。与洛阳日报、洛阳电视台、洛阳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辟了《劳动者风采》、《五一礼赞》、《劳动者光荣》等专题和栏目,弘扬工人阶级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仅去年,市总先后在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上共发表369篇文章,制作电视专题片37部,先进人物电视专访11次,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深化职工队伍职业道德建设。以职业道德双十佳评选活动为载体,把职业道德建设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结合起来,“五一”期间,组织了洛阳市职工职业道德先进事迹报告团,在企业、县区共举行报告会19场,听取报告的职工达1万余人,用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影响带动了全社会。帮扶救助再就业成绩显著 洛阳市总工会以实施送温暖工程为载体,为帮助困难职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上级工会和市委市政府的好评,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洛阳市获全国送温暖工程先进单位称号。 从1990年开始,洛阳市总工会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的送温暖活动。多年来,形成了健全的救助机制,近5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为困难职工、困难劳模共发放慰问款物价值2900余万元。在帮助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的同时,针对他们不同的需求,积极开展各类技能培训,5年来,全市各级工会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508期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54488人次。市工会成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通过为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举办洽谈会等形式,5年来,多渠道帮助28786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以小额借款为载体,积极开展帮扶困难职工活动。多方协调社会各界捐款680万元,采取小额借款的形式,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业。为用好这部分资金,专门制定下发了《洛阳市小额借款创业帮扶资金实施办法》。2002年,全市共发放小额借款创业帮扶资金527万元,扶持3400人实现了再就业,洛阳市帮扶主体向帮扶对象送救助金达593.8万元,直接帮助下岗困难职工49570人。 积极开展职工互助补充保险事业,近年来,筹集互助补充保险资金达1000多万元,受益职工达3600人次。 洛阳市总工会今年元月份成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国有企业的“4050”人员通过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困难救助、创业援助“六位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帮扶中心”开业以来,已经接待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职工4000余人次,为104家用工单位举办16次用工洽谈会,介绍385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举办技能培训班9期,使354名下岗失业人员接受培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