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双方都是外籍人士不得在中国结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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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2:1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以后,结婚双方都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将不能在我国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婚姻登记。 南京市政府婚姻登记处是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专门机构。该处李科长向记者介绍,在旧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双方都不具有中国国籍的情况下,只要其国籍所在地相关机构认可,可以在中国办理合法登记手续。而新条例将实行“户籍登记”,要求至少一方具有中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