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化武伤害的我公民索赔胜诉 索赔两障碍被粉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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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2:07 京华时报 | |||
“此次胜诉,对‘8.4’事件和其他化学武器伤害案,乃至侵华日军细菌战受害者、慰安妇及劳工案的对日索赔,开辟了很好的前景。”尾山宏律师评价说,中国接连发生的日军遗弃化学武器伤人事件,使日本政府陷入非常尴尬的境地。而本次受害者的胜诉,又从法律上彻底认定日本政府是违法的,而且相关法律障碍也已得到突破。“因此,这是战后对日诉讼过程中迈出的最重要一步。” 日法官做出正确判断 昨天下午2点,中国抗日战争纪念馆。 满头华发的尾山宏———中国人战争受害索赔要求日本律师团团长,手捧判决书传真件,用尽量大的声音说:“能亲自来中国把胜诉的消息告诉中国的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属,我感到非常激动。东京法院全面承认日遗弃化学武器对中国人的伤害事实,全面支持受害者提出的诉讼请求,这一结果得来很不容易。” “判决结果超出我们的想象,这是我们双方律师团一直期待,甚至超出我们期待的判决,我们对此非常满意。”日本律师团律师杜边春己同样感慨不已。 他说,今年5月,日本法院对1997年5名受害者提起第二批化武伤害诉讼案的判决,就以“即便日方通知中国政府关于化学武器埋藏的信息,中国政府也有可能不予处理”为由,判决5名原告败诉,但几乎是同样的诉讼请求,这次的判决却与上次截然不同。这次,东京法院承认“如果日方及时将埋藏化学武器的信息通报中方,中国政府一定会积极地予以处理,而不会让这些化学武器伤及无辜”。 杜边春己认为,两次判决结果的截然不同,一方面是由于审判案件法官的良知和勇气让他做出正确的判断,另一方面也与受害者和律师们不轻言放弃的努力分不开。 索赔两大障碍被粉碎 杜边春己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判决结果显然突破了一直以来中国众多受害者的两个诉讼障碍。 一个是日本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20年之内”,随着法院对日军遗留化学武器的违法事实和日本政府应承担的责任的认定,这一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已被彻底突破;其次是“根据《中日联合声明》中国政府已经放弃战争赔偿请求权”这一挡箭牌,已被“粉碎”,因为法院已认定日军遗弃化学武器的行为并非战争进行中所为,而各种伤害事故也是在战后陆续发生的,故受害者有权提出诉讼请求。 “虽然诉讼请求中并未提及要求日本政府向中国受害者低头谢罪,那仅仅是因为从日本法律的角度,只有涉及损害名誉权的案件,法院才会做出谢罪与否的判决。”尾山宏说,“但是,我认为日本政府官员都有必要向每一个中国受害者做出书面或口头道歉,因为金钱是无法弥补日本政府的罪行的,赔偿也弥补不了千万受害者的巨大损失,只有诚挚的道歉才能是唯一进入每一位受害者心灵的慰藉。” 胜诉为索赔铺平道路 尾山宏说,现在他们要做的工作就是马上动员一切积极力量,阻止日本政府上诉,将日本政府的违法事实提交日国会,向日本政府施压,只要其在两周的抗诉期内不提出上诉,它就必须在不久的将来履行法院的判决,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 “此次胜诉,对“8·4”事件和其他化学武器伤害案,乃至侵华日军细菌战受害者、慰安妇及劳工案的对日索赔,开辟了很好的前景。”尾山宏认为,接连发生的化学武器伤人事件,使日本政府陷入非常尴尬的境地。而本次胜诉,又从法律上彻底认定日本政府为违法,相关法律障碍也已得到突破。“因此,这是战后对日诉讼过程中迈出的最重要一步。” 同时,苏向祥向记者透露,“8·4”事件目前已经有了最新进展,中国人战争受害索赔要求日本律师团已向“8·4”事件受害者李贵珍的遗属发来邀请函,邀请他们到日本国内,向广大媒体和国会议员讲述李贵珍的受害经过,让日本政府以谢罪的姿态尽快解决受害者赔偿问题。 “从明天开始,我们将在胜诉的基础上,继续为其他所有的战争受害者从政治和道义上提供最大的支持和帮助。”尾山宏表示。张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