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三中全会:寄望直面深层次体制障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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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4:20 新华网 | |
又一个三中全会,又一座期待中的里程碑。 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中国经济推入“改革开放”时代;1993年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而即将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将讨论研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和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其意义之重大不言而喻。 权威人士指出,十六届三中全会之所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不仅因为这将是我国新一届领导人工作思路的全面体现,更重要的是,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题,正好与10年前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遥相呼应。 10年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但也应当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综观专家们的观点,“不完善”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原先设想、规划的改革目标有的进展缓慢,有的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还有的深层次改革尚未破题。比如,尽管1993年已经确定国有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项工作也一直在做,但目前国企离规范的现代公司制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还很远。再比如,10年前就已明确,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但经过10年努力,在“统一”和“有序”方面,离当时定下的目标仍有相当距离。 二是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前没有暴露,或者不够突出的问题,现在日益突出。比如城乡协调发展问题,经济和社会协调、全面发展问题。 三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特别是在加入WTO以后,需要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则和国际通行的标准。 专家告诉记者,以上存在的问题说明,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任务还很重,还须在已经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础上继续努力,在“完善”上狠下功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