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贫穷的出身不应决定孩子未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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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13:23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束学山 广东高州一位风烛残年的老农因腿残遭妻抛弃,生活贫困,当街送亲生子给他人领养(10月18日《南方都市报》)。这是一个真实的事件,真实得让人不敢相信。我们宁愿抹去这位老人的所在地,因为他的绝对贫困在中国具有普遍性。也许正因为 老农说,他心中一直有着这样的愿望:孩子能够吃得好,穿得好,和别人家的小孩一样能够念上书……可是,这都超越了他的能力范围,“将孩子送人为的是让孩子过得更好。”老人考虑得也许是对的,但这无疑是最毁灭人性、毁灭人伦的惨剧。 因为贫穷,老农的孩子难以进入正常的社会,难以接受正常的教育;因为贫穷,老农的孩子只能跟父母分离,无法享受父母的呵护。一句话,因为他出身在穷人家。 也许我们还能默认老农的贫穷,但是,当父辈的贫穷转嫁到其后代身上,深深影响甚至决定了后代未来的时候,我们还有什么理由继续沉默不语? 我们不愿意再以阶级出身论来评价人,一个人不可以选择自己的出身,不可能选择父辈的贫或富,但是,从他出生开始就选择了自己的未来,或者他一出生,其父辈的贫或富就安排好了自己一生的走向,这无疑是个悲剧。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焦虑,老农决定把儿子送给他人,“为了让儿子生活更好。”这对孩子来说,也许是一个改变命运的捷径,但却是最伤天理的安排。 我们还依稀记得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出身论”曾经制造了多少人间惨剧。那是个是非颠倒、政治决定个人命运的年代,那种惨剧是人为的政治安排。而现在却是市场经济竞争中的自然淘汰,也许从这点来说,出现贫穷是正常的,因此,因出身而贫穷也就拥有了“合法性”。父亲贫困,儿子也跟着一块倒霉在一些人眼里也就顺理成章地完成了转换。 然而,当一个家庭因贫穷而造成妻离子散的时候,这个社会事实上就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在十几年的时间里,中国由相当平均主义的社会,变成世界上收入最不平衡的国家之一,这无疑需要我们正视。财富的失衡,其背后就是权利的失衡。由于贫穷,穷人就失去了在社会中的地位,在各种社会力量博弈中就自然失去了权利。而权利的丧失带来了更大范围的贫困,其子女,其家庭,在贫困中面临崩溃。 上一代穷人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直接导致后代一出生就失去了跟社会其他人平等享受权利的机会。一些人类的天然权利,如平等地受教育权、工作权等,因为贫穷的出身被无情地剥夺了。所谓天然的权利,就是人人生而就拥有的权利,它不是由一个人的出身决定的,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一样。 一个健康的幸福的社会,至少要保证一个人不会因为出身的差别就决定了他的未来命运的走向。要实现这个社会理想,就是要把他们丧失的权利重新归还给他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