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给农民工一张“维权路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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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0:56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郭松民 作为温家宝总理为农民讨工资的后续效应,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启动了“百日维权”行动,据称在为期3个月的维权检查中,凡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采取欺诈或威胁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及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用 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使社会免于断裂和失衡,本来就应该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总理亲自为农民讨工钱的举动本身,实际上就隐含了对当地政府失职行为的严厉批评,这是当地政府的耻辱。不过,知耻近乎勇,重庆的“百日维权”就有一点知错就改的意思。问题在于,究竟应该怎样做,才能够使“维权行动”名至实归,而不至于变异为一种蒙羞后捞回面子的“作秀行动”呢? 依笔者之见,愿不愿意使整个行动完全公开和透明,是衡量这次行动是否真心诚意的主要标志。为重庆市政府计,要取信于民,我觉得最好作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给每个农民工发一张“维权路线图”。用最简洁明了的方式,使每个农民工都可以明白无误地知道,一旦权利受到侵害,可以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找到哪个部门姓甚名谁的官员去投诉,而这个官员,应该在多少个工作日内对他的投诉作出回应。这张“维权路线图”不仅要发到农民工手中,而且应当在媒体上向全社会上公布; 第二,政府要承诺,如果农民工找不到那位官员,或者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作出回应,那么如何追究其责任;而由此造成的损失,政府又如何赔偿。所有这一切,当然也应在媒体上公布; 第三,重庆市的各级人大应该成立一个专门监督此事的专责委员会,并吸收农民工代表做为没有表决权的委员。这个委员会要受理农民工对官员违背“路线图”行为的投诉,人大代表应该据此对相关的政府官员提出质询; 第四,农民工的权利不应该只在这“百日”内才享有。所以,“维权路线图”的有效期不应该是“3个月”,在找到更好的维权方式之前,它应该是长期有效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衡量“百日维权”是否真心诚意的根本标志,不在百日之内,而在百日之后! 这里我要强调一点的是,农民工的投诉是启动查处程序的依据,而不是处罚的依据,雇主也应该有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和权利,这是政府公正执法的题中应有之意。 过去每当我们的社会出现了什么问题,人们本能地就想到要加强政府权力,“加大管理力度”。而实践却证明,往往政府的权力越大,行为越不受监督,它的公正和效率就越成问题。所以重庆市如果能够以此次“百日维权”为契机,开一个公开、透明、严格按程序行政的好头,则不仅可以消除外界的疑虑,又可为推进“政治文明”建设试水,善莫大焉!何乐而不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