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监狱推进“三化”建设 司法部长作5点阐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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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11:39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11月24日讯 (记者王宇)今天在京召开的全国监狱“三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司法部明确提出了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为进一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构筑了坚实平台。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讲话中对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的总体目标作了说明,即:逐步实现监狱职能专门化,提高执法管理水平,实现改造手段和改造措施的 据了解,自2001年起,司法部提出了监狱工作要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中心,“三化”建设作为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途径和措施,目前已在全国监狱系统得到普遍推进和深化。此次新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的提出,进一步明确了“三化”建设的发展方向。 张福森在对三化建设做进一步阐述中表示,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具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依法治监理念进一步落实。广大监狱人民警察能够牢固树立依法治监理念和依法行刑,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成为自觉行动。监狱多渠道、全方位的执法监督体系健全完善。 ———公正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各级监狱管理机关建章立制工作科学规范,自上而下规章制度体系完备,具体执法行为均合法有据,监狱逐步实现程序化、标准化管理。领导决策、刑罚执行、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都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 ———科学化水平明显增强。树立科学的观念,运用科学的理论、思维和方法,研究和把握监狱工作规律。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和先进设施、装备,增加监狱工作科技含量,逐步实现信息资源数字化,信息传输网络化,信息技术普及化,信息管理智能化。 ———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力度不断加大。监狱以开放姿态与社会广泛融合,创造条件让社会团体和公众广泛参与监狱活动,逐步形成由高素质监狱人民警察、社会兼职人员和帮教志愿者相结合的教育改造专业队伍,教育改造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刑释罪犯适应现代社会生活能力不断增强。充分依托社会、改革封闭式的监狱供应保障体制。 ———改造质量显著提高。以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任务的观念深入人心,实现主要由监管防范型向教育改造型的根本转变;管理、教育、劳动三大改造手段的功能作用得到综合发挥;监狱内部的运行机制、机构设置、警力配备、警察的专业知识构成以有利于提高改造质量为标准。 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主持了今天的会议。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张军,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岳宣义,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苏军出席会议。 上海、湖北、江苏、广东、山东5省市代表做了典型经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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