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工商时报:谁为敌敌畏火腿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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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18:46 中华工商时报 | |
作者:艾名 金华火腿这回铁定要遭受重创。 尽管一些圈内人事后证实,在金华一些企业中,制作火腿时添加敌敌畏不过是见怪不怪的“一个公开的秘密”,但是当火腿在敌敌畏药水中浸泡的镜头展现在人们面前时,相信 果不其然。各地的反馈很快证实,央视11月17日的新闻播出不久,火腿的销售随之受到明显牵连。这种火腿连苍蝇都知道不往前凑,又有谁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呢?在你无法判断哪一只火腿没有敌敌畏的时候,不买不吃当然是最安全的选择。 只是,为了一瓶被爆光的敌敌畏,最后买单的并不仅仅是那两家火腿生产企业,也不止是金华火腿多年的牌子,而是全国整个火腿行业。 尽管金华市政府和金华市火腿协会事后进行了“危机公关”,又是集中查处公开焚烧,又是向媒体发誓以此为戒,但很显然,在被动情况下所做的一切,其象征意义明显大于实质作用。已经造成的影响需要损失来做代价,重新树立品牌的诚意更需要时间来证明。 敌敌畏是种剧毒农药,对人的伤害不言而喻,火腿用其浸泡是为了免于蚊虫盯咬和生蛆。而厂商之所以要用敌敌畏,是因为真正的金华火腿的生产对季节有严格要求,为了更高的利润,厂商在并不适合生产火腿的季节买进便宜的猪腿制作,再发酵保存几个月,到旺季再销售出去。敌敌畏此时就派上了大用场。 据悉,早在去年金华市有关部门的一次检查中,就发现使用违禁药物生产火腿的企业有25家之多。但是直到现在,问题也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质量监督部门来检查,查到了有时也就罚个款了事。显然,正如一些业内人士所言,当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并非对此不知情。恰恰相反,种种原因最终使他们“睁一之眼闭一只眼”。 从金华市政府部门和金华市火腿协会事后的举动看,曝光显然给他们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和严重后果。问题是,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曝光才“能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呢? 如果金华火腿的牌子因此而倒,那么,作出“贡献”的绝对不止那两家被曝光的企业,也不限于那些还没有被曝光的企业,它离不开行业协会有意无意的疏忽,更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地方保护———生产敌敌畏火腿的企业甚至自己就能够加盖本该由质检部门加盖的公章。企业付出的代价是自己承担损失,但是,谁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其实,南京冠生园的月饼事件已经给所有的食品生产行业和主管部门足够的警告,只是,侥幸心理使金华的一些火腿企业仍然玩火,政府部门继续纵容,最终步其后尘。 金华火腿有着1200多年的历史。听起来悠远绵长,但事实上脆弱无比,甚至经不起一瓶敌敌畏的浇灌。“一粒老鼠屎打坏一锅粥”,真是颠扑不破的道理。 毁牌容易创牌难,即使是千年的牌子,又何尝经得起几分钟的折腾?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