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画报:谁来拯救“艾滋病小偷”(组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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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4:28 外滩画报 | |
他们携带着艾滋病病毒,穿梭在闹市区。警察们称他们是“艾滋病小偷”。 他们将得来的赃物换成现金,买来他们渴望的“白粉”,享受短暂的快乐。 外滩记者 贺莉丹/杭州报道 “我知道我犯罪了,我有艾滋病啊,会传染的!外面有那么多犯罪的人,你们为什么要关我?”11月17日,当西湖区翠苑派出所的一名警察在某超市门口抓住一名正在行窃的小偷时,被抓的小偷突然这样大喊起来。 11月17日下午,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出动百余名民警,在翠苑的夜市和超市蹲点。当晚抓获扒窃的26名小偷,警务人员戴着橡皮手套对他们搜身,发现他们身上备有刮包的刀片,还有改装过的内侧涂上粘胶的30公分医用长夹。 “这些小偷在最初被抓的时候,都自称自己有艾滋病,但经过检测后,确诊了其中的14名。”西湖分局刑侦大队副队长王擎昆告诉记者。目前,13名“艾滋病小偷”收治在杭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还有一名收押在西湖分局看守所。11月24日,西湖分局以刑事拘留的名义将这批艾滋扒手集中关押,然后将这起案件送到检察院和法院,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会面临关押至少三个月的处置。这也是杭州市公安局第一次集中收治“艾滋病小偷”。 “艾滋病小偷”从哪里来 很多“艾滋病小偷”身上都有多处针头留下的伤痕。他们是警察和戒毒医生眼前的熟客,重复着偷窃、买毒品、被抓、放出来后再偷窃的循环游戏。他们用不多的钱一起租了房子,开始了在这个城市独特的生活方式。 11月23日,在杭州市西湖区巡特警大队,记者看到对这批“艾滋病小偷”的提审记录,寥寥数语概括了这些人的经历。 “艾滋病小偷”多来自贫穷的农村,这13人中,除了莫树喜来自广西桂林市荔浦县茶城乡以外,其余12人都来自广西鹿寨。“艾滋病小偷”多是在家就沾染上毒品的农民,为了生计频繁往返于农村与像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中间。 西湖分局负责此案的警察谢华认为,“艾滋病小偷”向城市蔓延的方式一般是几个人先来大城市稳住阵脚,后来的人听说这里生活水平比较好,东西比较好偷,就陆续地来了。“他们中间很多人因为吸毒共用注射器造成交叉感染,在有些卫生设施比较差的地方,甚至用阴沟里的水去洗针头。有艾滋病的人不愿意干活,因为体力耗损一大,生命也受威胁,他们本身也没有什么技能,甚至没有就业必须的健康证和身份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一般只能走‘以扒养吸’的路子。”谢华分析。 一位负责提审的警察告诉记者,有时候问他们不久前犯的一些案子,他们都没有办法回忆,他们的身体素质的确很差。 杭州有近百“艾滋病小偷” 这样的案件对杭州市警方来讲并非第一次。早在1997年5月29日,西湖区公安分局摧毁了一个外省在杭的特大吸贩毒盗窃团伙,抓获涉案人员50多名,查出其中有18人是艾滋病毒感染者。这是“艾滋病”一词首次在杭州警方的案卷中出现。杭州方面为此包了一节火车车厢遣送他们回乡,然而,负责遣送的警察还未回到杭州,几个被遣送者已在杭城露面;不到一个星期,这18个人就都陆续回杭。2003年3月,西湖警方在一次反扒活动中,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这些人来自广西,都有偷、拎、扒的行径。其中5人是艾滋病感染者,警方当晚无奈释放。 比较权威的资料是杭州市禁毒部门今年5月出台的一份文件,从1997年到现在的6年间,杭州市警方“在涉毒人员中已查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16人”,他们中84.8%是青壮年,77.45%是经吸毒感染,年龄最小的只有12岁。2001年,这个小患者携带的病毒发作,死于上海。 “艾滋病小偷”该如何收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中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其中第一条就是“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人不予收押。 《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第二十条也规定:“患有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而应当限期在强制戒毒所外戒毒。 另外,我国法律还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等严重躯体疾病的违法犯罪人员,在作出劳动改造或劳动教养处罚决定后,可予以监外执行。 杭州市曾经出过这样的事情,2002年11月一名携带艾滋病病毒的新疆籍男子在江干区抢手机被抓,他拿到判决书后两三天被放了出来,法官认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这样的犯罪嫌疑人在量刑上适当从轻,一方面考虑他们的病情,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这类人的关押成问题。” 王擎昆解释:“艾滋病是属于慢性传染病,看守条例中说的是艾滋病病人不宜收治,但是如果条件具备的话,是应该将他们收治起来的。以往说有艾滋病病人作案,往往会带来一片恐慌。这造成这些艾滋病病人的侥幸心理,认为即便东窗事发,关几天也就放了。这些人的身份跟普通犯人不同,他们身上携带着高危的艾滋病病毒,万一流于社会,对其他人群恶意传播,后果将不堪设想。” 然而有关部门对此已经采取了行动,在司法部制定的一份艾滋病预防与控制战略规划中,明确提到要将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与提高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相结合、要加大对监狱、劳教所内高危人群的行为干预力度。 同样是在浙江,温州市已开始筹建一个专门收治传染病的违法犯罪人员的医院。 谁来医治“艾滋病小偷” 今年3月,杭州市两会期间,一位来自政法系统的人大代表提交了一份《关于切实重视解决感染艾滋病毒的吸贩毒违法犯罪人员收容治疗问题》的议案,建议在杭州建立收治这类人员的工作机制,对这类因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而难以执行劳改或劳动教养的人员进行封闭式集中收容、观察、治疗。但其中涉及的资金、人员配置、场地问题,显然不是某个部门单独能面对和解决的。 根据戒毒所医政科卢征的介绍,“艾滋病小偷”脱毒期需要的美沙酮,大概10元一支,初期每人每天要三支,进入稳定期后一支。脱毒时间从一个星期到十几天不等。王擎昆表示:“这笔费用由杭州市公安局负责。治疗艾滋病的一些费用将由西湖分局负责,浙江省监狱管理局下属青春医院同意为一些携带艾滋病病毒的犯罪嫌疑人治疗。” 然而,根据记者11月21日在上海市传染病医院西一区艾滋病门诊了解到的情况,除了正常的住院费以外,艾滋病医治费用保守的估计在每月500元到2000元不等,这个时间可能是一两年,也可能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这样算下来,所需要的费用是相当惊人的。杭州市警方如果挑下为艾滋病病人埋单的重担,必定步履维艰。 杭州市公安局戒毒所医政科医生王成也认为:“国家规定艾滋病也属于收治范围,但戒毒所的防护装备显然还不到位,无法专门医治艾滋病,这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加强投资,政府中介组织也要发挥相应作用。” 目前在戒毒所,对“艾滋病小偷”的防护主要集中在给其碗筷子等用具和大小便严格消毒上,王成也说:“戒毒所条件有限,基本上还没有用什么药。这也是由于艾滋病比较复杂,用药不好反而会削弱病人的抵抗力。他们不发病的话,我们也不用戴口罩,有时看情况要戴戴橡皮手套。” 在记者的调查采访中,杭州的很多老百姓都对“艾滋病小偷”深感恐惧。一位出租车司机忧虑地说:“如果没有统一的机构来收治这些‘艾滋病小偷’,这些人没有生活的出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如果他们还要去嫖怎么办?” 声明:《外滩画报》授权新浪网独家报道 相关专题:关注AIDS与SAR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