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硬措施解决拖欠民工工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16:15 东方网 | ||
东方网11月27日消息:贵州省近30家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日前在召开的民工工资座谈会上表示,当前企业生产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突出问题,贵州省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抓起,确保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据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处处长孙国民介绍,贵州省以建设行业为重点,着力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要按承包工程合同总价的1%缴纳工资保证金,由建设单位存入指定的银行专用,一旦发生拖欠、克扣民工工资问题,首先用工资保证金解决。工程建设竣工后,已足额支付民工工资的,工资保证金由承包单位收回。 贵州省还建立了联系会议工作机制,有劳动、监察、建设、公安、工会等8家单位组成的联合小组工作制、有劳动、工会、企业家协会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有工会、妇联、劳动部门组成的法律保障监督机制等。同时,劳动部门还与建设、组织部门建立联系,把企业的资质评定、法人的先进评选等纳入年检范围。 下一步,贵州还将建立企业诚信制度。一年之内根据投诉情况、年检情况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反映的情况等来确认企业贯彻《劳动法》的等级,最高级别免年检,让企业自觉执行《劳动法》相关规定。
相关专题:劳务企业欠付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