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莫非还有“善意”的拖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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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20:1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作者:金海燕 又到年关,帮助民工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成了不少地方政府工作的重头戏。我注意到,这类新闻当中,常常有这样的用词:凡是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将如何如何……于是我就 据有关专家估计,全国大概有1亿农民经常在城市打工,而全国拖欠民工的工资大概不少于1000亿元。如此计算,平均每位民工被欠工资达1000元。这钱放在大款手里,不够一桌酒席,自然只是“毛毛雨”,但在民工手里却是回家过年的盘缠,是孩子的学费,是全家的希望。工钱被拖欠,不管是“善意”还是“恶意”,对民工来说,都是极大的不幸。 就法律层面来说,即使企业破产,职工工资也是企业还债的“第一程序”。但依如今一些人的意思,民工讨要工资,先要分清这拖欠是“恶意”还是“善意”。若是“恶意”的,当然可以“加大力度”追讨,若是“善意”的拖欠,似乎就可以另当别论。 据说,有些人之所以拖欠民工工资,也是出于无奈,如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最近从报纸上读到这样一则消息,说某地一位建筑商为当地镇政府造了一幢办公楼,造价达200多万,但镇政府却只付了20万元工程款。当初镇长拍胸膛说“马上付款”,可两年过去了,建筑商一再催讨,只讨来了2万元。当初造房时请的都是同村乡亲当工人,如今拖欠着大量工钱和材料款,害得他有家不敢回。这样的建筑商拖欠民工工资,固然不能说是“恶意”,然而那真正的拖欠者———镇里领导的拖欠就是“善意”的吗?对于民工而言,这样的拖欠同样是实实在在的恶意,甚至比建筑商的拖欠危害更大。它不仅给民工的生活带来痛苦,而且严重损害着政府的形象,我们更应该花力气解决这样的拖欠! 依我看,要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就应当一追到底:谁拖欠,就要谁把钱拿出来。没钱,你造什么大楼?建什么广场?求什么“政绩”或“形象”?凭什么从民工手里抢夺活命钱?对这样的人,大可不必考虑他们的“意”。公家欠了民工工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老板欠了民工的工资,不妨把他的资产拍卖。如此,他们才会真正把民工的工资当回事。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