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区三级部门追讨36天 民工还没拿到工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8:38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12月11日电 题:毕跃印工资追讨实录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梁鹏 11月6日,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播发了《一位民工在维权宣传活动日的“维权”遭遇》,讲述了民工毕跃印为追讨900元工资,一天跑了很多部门,哪个部门也不说不管,但 在省市区三级劳动部门的重视关注下,毕跃印本以为问题会迎刃而解,但谁知仍是无奈的等待。 此后,劳动部门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一方面不断安慰焦急的毕跃印,一方面多次与牛郑联系,给他做思想工作,并对牛郑的种种“不方便”保持了足够耐心和宽容。在调解期间,牛郑虽然每次电话联系都允诺兑现工资,但又以种种理由推托,一会儿生病住院了,一会儿出差了,一会儿家人生病了,除了电话联系外,再也见不到人。在牛郑“生病住院”期间,劳动部门的同志还建议毕跃印去医院看看他,互相多沟通争取能达成积极的调解结果。毕跃印也想着买些水果去医院看看这位老板,但牛郑在电话中告诉他:不用来了,下午要到外地出差。鉴于调解无效的情况,劳动保障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限期整改,意味着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工资拖欠问题手段的一次升级,即追讨工资从调解程序进入了法律程序,但并不意味着解决问题会更加顺利。在“零距离”追踪劳动部门为毕跃印解决拖欠工资的近一个月时间内,记者切身感受到了各级劳动部门的努力与辛苦,但也深深体会到了他们的尴尬与无奈:劳动部门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单位的执法缺乏手段。一位劳动监察人员告诉记者,实际工作中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有劳动合同的,发生拖欠问题后,真正通过调解能解决的只占20%—30%,如果调解无效劳动部门便令其限期整改;如果限期不整改,便予以行政处罚;如果不接受处罚,就只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部门的关注,给了毕跃印很大的鼓舞。他说:“我的事情报道后,很多人给我找来报纸让我看,劳动厅的同志和我见面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表示歉意‘让你多跑路了’,这句话当时就感动了我,我觉得这钱讨来讨不来都不重要了,只要能引起大家的关注就可以了。但是现在,我一定要把工资要回来,我的事情引起省里的如此重视都解决不了,那就荒唐了。” 毕跃印朴素的话语,道出的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劳动得到报酬,在实际生活中竟是如此之难。毕跃印是一个签有劳动合同的民工,出现工资拖欠问题在劳动部门的高度重视下,解决已是如此之难,还有许许多多签不到劳动合同的民工们,他们的维权之路又该是如何艰辛? 河南省劳动保障厅的同志说,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后,如果7天内这家公司仍然拒不整改,将给其以经济处罚,直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定要让毕跃印拿到他该得的工资。(完)(来源:新华网) 相关专题:劳务企业欠付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