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首批“东突”名单 包括4个恐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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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01:0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姜新菊)“经过严密审慎的认定、甄别和审核,公安部决定正式认定,下列4个组织为恐怖组织……认定下列11名人员为恐怖分子……”昨天上午,公安部反恐怖局副局长赵永琛在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第一批认定的“东突”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 在公布的11名恐怖分子中,阿不都米吉提·买买提克里木、阿塔汗·阿不都艾尼、多里坤·艾沙已经是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对象;其他8人,中国警方已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 赵永琛昨天“强烈呼吁各国政府尤其是执法部门对我国认定并公布的这四个恐怖组织依法取缔,禁止其在本国境内活动,禁止支持、资助、庇护,冻结它们的资产;对这批11名恐怖分子依法进行刑事调查,查清其下落予以拘捕,并移交给我国,以便我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在公安部提供的材料中看到,与本·拉登“基地”组织有联系的恐怖组织有“东伊运”和“东突解放组织”,其中“东伊运”的活动资金主要来源于本·拉登“基地”组织的资助;而接受“基地”组织赠送也是“东突解放组织”获得资金的方式之一。 在回答本报记者“为何选择在这个时候公布这份名单”的问题时,赵永琛说,“9·11”事件后不久,联合国在公布有关反恐怖决议时,要求成员国认定和公布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名单,我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有义务履行联合国的义务。因此,经过收集东突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活动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严密审慎的认定、甄别和审核工作,已经依法完成了第一批恐怖组织、恐怖分子的认定。“公布这个名单,表明了我国坚决反对恐怖主义的立场,也是我们同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进行斗争的具体举措。” 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 “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又称“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党”、“真主党”、“东突厥斯坦民族革命阵线”、“东突伊斯兰运动”,以下简称“东伊运”),是“东突”恐怖势力中最具危害性的恐怖组织之一。其宗旨是通过恐怖手段分裂中国,在新疆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1993年,新疆和田人买买提托乎提和阿不都热合曼纠集一伙“东突”分子在境外建立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同年解体。1997年,艾山·买合苏木和阿不都卡德尔·亚甫泉纠集一伙“东突”分子,在境外恢复建立“东伊运”。该组织已于2002年9月11日被联合国认定为恐怖组织。 主要人物 头目:艾山·买合苏木,又名艾山·苏木提、阿不都·穆罕默德、哈桑·宗杜罗赫,男,维吾尔族,1964出生,原籍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阿拉甫乡12村5组,小学文化,农民。目前主要活动于南亚一些国家和地区。中国警方已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 副主席:阿不都卡德尔·亚甫泉,原名为阿不都卡德尔·艾买提,男,维吾尔族,1958年出生,原籍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亚甫泉乡,初中文化。目前主要活动于西亚、南亚地区。中国警方已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 骨干:阿不都米吉提·买买提克里木,又名孜比布拉,男,维吾尔族,1967年9月出生,初中文化,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人。目前主要活动于西亚、南亚地区。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对象(档案号:40679/97;ControlNo.A-543/10-1997)。 副主席:阿不都拉·卡日阿吉,原名为阿不都拉·达吾提,男,维吾尔族,1969年12月出生,初中文化,中国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人。目前主要在南亚一些国家活动。中国警方已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 主要恐怖活动 1998年年初至1999年年底,“东伊运”指挥和田库来西团伙在中国新疆和田地区秘密建立多处制爆窝点,培训人员,制造手雷、爆炸装置5000余枚,发展组织成员1000余人。先后制造了1999年和田地区墨玉县“12·14”暴力恐怖杀人案,同年乌鲁木齐市“2·4”抢劫杀人案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杀害无辜群众6人,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还制造了1999年6月18日中国新疆新和县开枪杀害民警案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 资金和人员来源 活动资金主要来源于“基地”组织的资助,以及通过走私贩运毒品、武器弹药和绑架、敲诈、勒索、抢劫等犯罪方式筹集经费。该组织挑选、招募从新疆外逃的分裂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暴力恐怖分子。 与其他恐怖组织的联系 “东伊运”与本·拉登“基地”组织系共生关系。 “东伊运”将其人员派遣至阿富汗“塔利班”武装、本·拉登“基地”组织的武装训练基地参加军事训练。 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 “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简称“东突解放组织”,又称“东突民族党”),是“东突”势力中最具危害性的恐怖组织之一。其宗旨是通过暴力恐怖手段,在新疆建立“东突厥斯坦”。1996年,“东突解放组织”在土耳其建立,总部设在伊斯坦布尔。其创建人为买买提明·艾孜来提,主要负责人有吾买尔·卡那提、多里坤·艾沙、吾布力·卡斯木等。 主要人物 主席:买买提明·艾孜来提,男,维吾尔族,1950年出生,大学文化,原籍中国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原在新疆电影制片厂工作,1989年出逃土耳其。目前主要在西亚、中亚地区活动。中国警方已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 骨干:阿不力米提·吐尔逊,男,维吾尔族,1964年5月出生,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恐怖组织“东突解放组织”骨干。中国警方已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 骨干:胡达拜尔地·阿西尔白克,男,维吾尔族,1970年8月出生,新疆伊宁县榆群翁回族乡买买亚尔村1组人。中国警方已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 主要恐怖活动 1998年5月,该组织派遣人员入境,在乌鲁木齐市制造了“5·23”系列纵火案。1998年5、6月间,该组织在吉尔吉斯斯坦奥什州实施了爆炸。 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内务局于1999年破获发生在1998年6月的“碎尸案”,即是该组织头目阿不力米提·吐尔逊为防止两名有意退出该组织的成员泄密,将包括该2人在内的4名维吾尔族人杀害并碎尸。 2000年5月,由于比什凯克市“吐尔巴扎”发生火灾,新疆人民政府派员前往吉尔吉斯斯坦协助调查。5月25日,调查组成员遭到“东突解放组织”派遣的恐怖分子枪击,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外办主任被当场打死,该州公安局副局长被打伤。 2002年6月29日,“东突解放组织”成员艾尔肯·亚合甫、热合木图拉·伊斯拉伊尔在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将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外交官王建平杀死。 资金和人员来源 该组织主要通过武力抢劫、走私毒品和武器以及“基地”组织赠送的方式获得资金。该组织主要在中亚招募30岁以下的新疆维吾尔人,及吸纳从新疆外逃的刑事犯罪分子、暴力恐怖分子。 与其他恐怖组织的联系 1998年,本·拉登资助“东突解放组织”和“东伊运”数百万美元。塔利班在阿富汗执政期间,该组织在马扎里沙里夫和霍斯特设有专门的军事训练营地。 1999年,“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武装进犯吉尔吉斯斯坦南部期间,曾向该组织提供60万美元资助。1997年,“东突解放组织”派员参加了车臣战争。 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 “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又称“国际维吾尔青年联盟”、“世界维吾尔青年联盟”、“世界东突青年代表大会”),由一伙从中国新疆出境的维吾尔人和旅居境外的中国新疆人后裔联手成立,是一个旨在将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恐怖组织。1996年11月,第一届“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在德国慕尼黑市召开。 主要人物 头目:多里坤·艾沙,男,维吾尔族,1967年9月2日出生,中国新疆阿克苏市人,高中文化程度。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对象(档案号:40684/97;ControlNo.A-539/10-1997)。多里坤·艾沙目前主要活动于德国等地。 多里坤·艾沙在新疆时曾与多名犯罪分子组成犯罪团伙,从事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并参与策划了新疆新和县系列爆炸案件。出境后,组织、参与了“东突解放组织”的各种恐怖活动。 主要恐怖活动 该组织成立后,即制定了暗杀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军领导、破坏铁路和桥梁、制造恐怖爆炸、袭击中国驻外机构和在中印、中塔、中阿边境实施武装袭扰活动等行动计划。1993年,该组织策划并实施了喀什农机公司办公大楼爆炸案和莎车录像厅爆炸案,共造成2人死亡,22人受伤。 资金和人员来源 “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主要通过盗窃、抢劫等犯罪手段获取资金,并接受国际恐怖组织的资助。人员构成以境内外的维吾尔族青年人为主。 与其他恐怖组织的联系 该组织的下属组织“东突厥斯坦青年联盟”与西亚暴力组织联系密切,与“东突解放组织”关系紧密。 “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还与其他国际恐怖组织积极进行勾联。 东突厥斯坦新闻信息中心 “东突厥斯坦新闻信息中心”(又称“东土耳其斯坦信息中心”,“东突信息联络中心”,“东突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东突信息中心”)于1996年6月在德国慕尼黑市建立,系由一伙旅居德国的中国新疆籍民族分裂分子纠集建立的,旨在在中国境内发展网络,策划从事暴力恐怖活动、进行极端宗教和“圣战”宣传煽动的恐怖组织。 主要人物 头目:阿不都吉力力·卡拉卡西男,维吾尔族,1960年出生,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人,也是恐怖组织“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主要骨干。目前主要活动于德国等地。中国警方已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 主要恐怖活动 该组织长期利用各种媒体特别是互联网进行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的宣传。公开号召中国境内穆斯林要通过爆炸、投毒等手段,针对汉族幼儿园、学校、政府等目标制造恐怖事件。 通过互联网向境内“东突”分子秘密传授了有关毒剂和爆炸物的制作方法,还直接指挥策划针对中国境内输油管道、天然气管道、铁路等大型民用设施进行爆炸等恐怖破坏活动。 资金和人员来源 主要人员分为两部分:一是公开以记者、发行人等面目出现的工作人员。该组织号称总部有30名工作人员,其中8人为专聘人员。另外聘用了40多名分布在18个国家的记者、发行人。二是该组织在境内外发展的所谓“秘密新闻提供者”,实为中国通缉在逃的刑事犯罪分子和境外受训的“东突”恐怖分子。 通过多种途径募集资金:1999年10月16日,第二届“东突民族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授权阿不都吉力力·卡拉卡西,可以该代表大会名义募集经费;土耳其和沙特的新疆籍商人、民族分裂组织定期捐助;在境外经商的新疆商人的捐款;“东突解放组织”提供的资金。 与其他恐怖组织的联系 阿不都吉力力·卡拉卡西还出任了“东突”恐怖组织“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的副主席一职。1998年后,阿不都吉力力·卡拉卡西加入了以买买提明·艾孜来提为首的“东突解放组织”,并积极介入该组织针对新疆的暴力恐怖活动。 其他两名恐怖分子 亚生·买买提 男,维吾尔族,1964年出生,初中文化,已婚,中国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波斯卡木乡11村6组人。中国警方已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 主要恐怖活动 1996年,组织、训练暴力恐怖分子;1999年8月23日,与同伙5名暴力恐怖分子持自制枪支,闯入新疆泽普县波斯卡木乡派出所指导员胡达拜尔迪家中,将胡及其子艾则孜(该乡中学教师)枪杀。 同年10月21日,与同伙巴拉提·阿力甫等暴力恐怖分子为暗杀中国公安民警,将停放在泽普县古勒巴格乡派出所前的一辆汽车的驾驶员吐尔逊·卡德尔枪杀,将该乡通讯员阿布都卡德尔·买买提打伤。10月24日,伙同买买提吐尔逊卡日等人携带自制枪支、爆炸装置和刀具潜入赛里乡派出所院内,将派出所联防队员阿塔吾拉枪杀,将派出所指导员王亚洲和联防队员买买提·依泽木打伤,并将留置在派出所审查的盗窃犯罪嫌疑人买合木提·伊德里斯打死。 阿塔汗·阿不都艾尼 男,维吾尔族,1964年5月出生,小学文化,中国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洛克乡9村3组人。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对象(档案号:40682/97;ControlNo.A-551/10-1997)。 阿塔汗·阿不都艾尼目前主要在中亚地区活动。 主要恐怖活动 1984年12月,阿塔汗·阿不都艾尼出境,接受了伊斯兰极端宗教思想,与境外“东突”组织保持密切联系。 1991年8月,阿塔汗·阿不都艾尼将7支“星牌”手枪、180发子弹偷运入境。与其境内同伙利用这些武器弹药,制造了1991年新疆沙雅县“11·13”农业银行运钞车抢劫案,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中国警方已侦破此案,被抓获的主要作案人依德力斯和依米提·塔力甫对阿塔汗·阿不都艾尼为其提供武器进行恐怖活动的事实供认不讳。1991年9月阿企图将3支手枪、300发子弹偷运入境时,被巴基斯坦苏斯特口岸海关查获。阿此后仍多次预谋向境内偷运武器。 本专题撰文信报记者姜新菊 新闻链接 认定恐怖组织、恐怖分子的标准 据新华社电认定恐怖组织的标准是:(一)以暴力恐怖为手段,从事危害我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恐怖活动的组织(不论其总部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二)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或分工体系。(三)符合上述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曾组织、策划、煽动、实施或参与实施恐怖活动,或正在组织、策划、煽动、实施或参与实施恐怖活动;(2)资助、支持恐怖活动;(3)建立恐怖活动基地,或有组织招募、训练、培训恐怖分子;(4)与其他国际恐怖组织相勾结,接受其他国际恐怖组织资助、训练、培训,或参与其活动。 认定恐怖分子的具体标准是:(一)与恐怖组织发生一定的联系,在国内外从事危害我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恐怖活动的人员(不论其是否加入了外国国籍)。(二)符合上述条件,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组织、领导、参与恐怖组织的;(2)组织、策划、煽动、宣传或教唆实施恐怖活动的;(3)资助、支持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进行恐怖活动的;(4)接受上述恐怖组织或其他国际恐怖组织资助、训练、培训或参与其活动的。 相关专题:中国张榜全球捉拿东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