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圣诞贴画有违“门前三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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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1:14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吕祥 《新京报》12月23日报道:门窗上装饰一些“圣诞老人”之类的小饰品,不但能烘托“圣诞气氛”,还能招揽生意,对于商家而言是件好事,但却遭查处,因为有关部门认为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关部门提醒商家,不能在店外乱挂放圣诞装饰品。对此,笔者认为有关部门执法力度有些过火了:节日,民众有表达的权 圣诞狂欢日益成为民众接受的一种文化现象,我们社会当以宽容的心态来对待它。圣诞节和元旦、春节等一样,在节日里人们往往会采取有别于平时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心情:元旦、春节人们可以在玻璃上贴上一个红喜字、门口挂上一对红灯笼来表示喜气洋洋,在圣诞节的时候为什么不能贴点圣诞画张扬喜气呢? 城市里推行“门前三包”是为了民众的利益。但是我们知道节日里民众有所表达,也是民众的权利。在这样的特定日子里,这两种利益发生了冲突,应该以民众的利益最大化作为取舍的标准,可以想象只是为了达到“门前三包”,将民众喜爱的节日里表达的权利都剥夺了,显然是悖于民众的利益的。 诚然,权利本身也是要受到制约的,庆祝节日不可扰乱城市的基本秩序,但是这样限制的目的应该是为了人们更好的过节,而不是要求人们不过节。看了有关部门的提醒后我在怀疑:难道在门口的玻璃上贴两张圣诞树的贴纸,就会破坏了北京美好形象,难道一到节日北京素面迎人才显示出京腔京韵? 中国人有着不事张扬的品质,所以中国没有什么狂欢节,但是国人对于生活的感受还是很细腻的,他们也有表达的需要,在节日里我们不能对于民众限制得太多,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是喜气洋洋的,那么不正是说明了我们的国家欣欣向荣吗?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