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要求禁止家鼠作为食品生产经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03:54 信息时报 | |
省卫生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重点区域的食肆突击检查 本报讯(记者盘和林通讯员卫监)昨天,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公布了广东省卫生厅近日发出的一份关于加强饮食行业的卫生监督、防止鼠源性疾病传播的紧急通知,要求禁止家鼠作为食品生产经营。 最近,经本报一系列报道和卫生监督、防疫部门调查证实,广州地区部分大排档和酒楼将家鼠冒充田鼠出售给顾客食用,欺骗消费者,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防止鼠源性疾病的传播,广东省卫生厅特紧急下发通知。 通知指出,鼠类是鼠疫、流行性出血热和钩端螺旋体病等多种传染病病原体的储存宿主和主要的传染源,人在捕捉、宰杀、加工和进食鼠类过程中,容易通过抓、咬、吸血昆虫叮咬和鼠血、尿、粪等分泌物和排泄物污染等途径感染上述疾病,并导致这些疾病的传播和流行。 通知指出,家鼠多生活在垃圾堆、污水沟等污染严重的地方,除可能携带上述多种病原体外,体内还可能蓄积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加上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灭鼠药的非法使用现象仍较普遍,消费者一次大量进食或长期食用家鼠,可能导致急、慢性中毒。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在近期内加强对饮食业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广州市卫生部门要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突击检查,严禁酒楼和大排档加工销售家鼠及其制品,对继续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依照《食品卫生法》严厉查处。 卫生厅要求各地卫生部门要加强关于鼠类危害性知识的宣传,教育群众不要食用鼠类,尤其是家鼠,防止鼠源性疾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相关专题:广州发现一例非典病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