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剿灭果子狸和立法“保野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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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04:4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剿灭果子狸和立法“保野生” 新疆沈峰 不久前,广州市对果子狸下达了“必杀令”:5天内杀灭所有的果子狸,无论活的死的、生的熟的,都要立即进行封存并统一杀灭销毁。陕西等地也暂停办理果子狸外运手续 那么,是不是我们剿灭了果子狸就可以高枕无忧呢?有专家早以指出,果子狸本身并不会主动传播病毒给人类,因为它不是伴生动物。换句话说,SARS病毒可能不仅仅携带于果子狸一家,其他野生动物都可能是病毒的宿主。专家们从数种野生动物体内检测到冠状病毒基因,已测出的病毒基因序列与“SARS”病毒的基因序列完全一致。这也向我们敲响了警钟,食用野生动物就有可能感染人类还未知的疫病。因为,市场上所见的野生动物大多是私自捕杀,未经卫生防疫部门检疫的,体内有许多足以制人死命的病原体——其中不少是蒸不死、煮不烂的,通常的煎、炒、炸、煮对他们根本起不了作用。因此,就从源头上预防“SARS”而言,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不吃野生动物,切断由动物引起的病媒传播疾病的途径,同时,笔者认为,要将“不吃野生动物”纳入法规建设,由此才是对“SARS”科学研究成果的“快速反应”。现在一些人有这样一种观念,即花钱吃野味是不犯法的。从而,也就为野生动物被捕杀、贩运,埋下可以吃的“伏笔”。究其原因,就是“不吃野生动物”的法规约束缺位。从保护野生动物的角度来认识,此举可以从源头上堵住捕杀、贩运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没有了吃的市场,自然也就会逐渐减少捕杀、贩运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的发生。另外,从依法治国的高度来审视,“不吃野生动物”写入法规,是法制完善的进步,不仅是对食客们乃至商家“不可越雷池一步”的禁令,同时,也有利于更好的保护野生动物,维护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希望立法机构能够引起重视,从维护人类的健康和环保的双重视野着手,制定全国性的不吃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 相关专题:慎吃野生动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