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一份特殊的责任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0:38 东方网-文汇报 | |
作者:孙月沐 在报上看到这样一条消息:2003年年末,浙江省领导与全省11个市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下了11份责任状。签下的,既不是来年的GDP增长指标,也不是引进外资的任务,而是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群众信访工作责任状。省领导对参加签约仪式的全省600多名党政领导干部说:“刚刚签署的责任书就是要通过这一具体的形式,把我们各级党政干部应尽的 在看惯了各种经济签约、为“硬任务”签约的今天,这份特别的新年责任状,让人,特别是让人民群众心中涌起暖意。 好一个“信访责任状”! 信访工作,向来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和国家领导人,一贯重视了解民情民意,乃至民怨民瘼。毛泽东同志一直强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邓小平同志在大力倡导“解放思想”的同时,十分强调“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十分强调“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胡锦涛同志则明确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总而言之,“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信访,当然就不是小事一桩。或建言献策,或反映情况,或鸣冤叫屈,都直接关乎民情民意。倾听并过问群众要求,关心并解决群众问题,历来是我党的工作法宝。 这也就是说,信访工作,是各级领导都必须抓好的一项工作,了解民情,理顺民意,解决“民欲”,是各级领导义不容辞的责任。浙江的“签约”,其根据也正在于此。其实这正是我党的最优良传统。早在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在浙江枫桥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经验材料上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多年来,我们不少领导,坚持实践“枫桥经验”,坚持做好信访工作。但是,不可否认,也有一些地方、一些同志,对此不够重视以至忽视,甚至出现了人民群众“上告无门”的状况。对反映的问题,或者轻描淡写,敷衍了事;或者搪塞“踢球”,一转了之;有的甚至高墙深院,拒人于千里之外;还有的,干脆视信访为洪水猛兽,避之犹恐不及,堵死信访通道,机构形同虚设。这一状况,殊为可虑。其实,据权威材料,80%以上的上访者,都是真正反映问题的,都是有理的。我们甚至可以说,无理取闹、无事生非的上访者,恐怕屈指可数。对此,我们必须端正思想认识。同是浙江的消息:其江山市须江镇岩下村,原为“信访重点村”,村民经常越级上访。但是,近年来,村干部热心村务,公正处事,同时,建立有效的化解机制,村里制定了“信访首访责任制”,近两年来,无一人越级上访。何故?村民说:“我们急着盼望解决的事,村里都给办好了。居住环境好了,心情自然舒畅。”干部说:“事关村民利益的事,无论大小都是重要村务。我们在处理中做到既热情又公正,村民意见当然少了。”朴素的话,反映的可是真理啊! 领导就要负责。负责首先要想到责任。责任就要化解为扎扎实实的工作,就要全心全意而不是三心二意或虚情假意地对待人民群众,就应当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意见,不管是好听的话,还是难听的话。只有这样的贴近,才能真正地贴心。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浙江签订的信访责任状,是抓住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关键,找到了突破口,抓到了点子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这话说得多么好啊!“有所应”、“有所为”,实际上需要广大干部深入基层,狠抓落实,励精图治。这,也是这份特殊的新年责任状——群众信访工作责任状的题中应有之义吧。 (作者为中国新闻出版报副总编辑、高级记者、中国作协会员)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