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能见度低 为何不关闭高速公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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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5:09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张允平 1月5日早上8点,沈阳西站(京沈高速公路沈阳入口)至高花路段大雾弥漫,能见度不足10米,再加上路面结冰,导致仅8公里内车祸频发。到目前为止,死亡人数增至6人(据1月7日《沈阳今报》)。能见度如此之低,为何不关闭高速公路? 按照1997年12月公安部颁布的《关于加强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在高速公路能见度低于50米时,应果断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实施全线或局部关闭高速公路”。可管理方没有封闭;8点时,高速公路上已经发生车祸了,管理方也应当及时关闭,可是,直到9点,依旧没有关闭,导致更多的事故发生。 常识告诉我们,高速公路是危险的,因为车速太快,为了保障人的安全,高速公路必须全封闭,这就决定了车辆驾驶者高度依赖管理方的信息来源,高度依赖公路管理方的一举一动。而随着中国高速公路的高速扩张,这种重要性与日俱增。去年中国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3000多公里,从而使中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9万公里,创下位居世界第二的新纪录。每天,数以十万、百万计的车辆奔驰在高速公路上,意味着数十万驾驶员的生命在高速行走着。 在2003年1月9日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曾经发生过一次著名的交锋,按照交通部门的分析,驾驶员的素质和车辆技术性能,是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的首要因素。但面对这一分析,交通系统一些专家人士指出:交通部门在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分析中,回避了公路安全因素的影响。国内相当一部分高速公路在建造过程中因忽视了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配套设施建设,缺少必要的报警电话和停靠场所,因此接二连三地造成追尾连环交通事故。 天有不测风云,忽视其变化就会带来不测,所以我们应遵循其规律;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珍惜那些高速行走中的生命,尽一切措施保护生命。比如,当大雾弥漫时,能够及时地关闭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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