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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起卖鸡要看“出生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04:5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 (记者 赵郁蒙实习生罗鹏)今日,成都市工商局将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市场上的禽类销售商要提供所销售禽类的产地证明,严防“问题”禽类流入市场。

  市工商局要求,从明日起凡是市场上销售的活禽类及其产品必须来自非禽流感疫区;进入我市的鲜活禽类必须持能证明其产地的进货发票或相关证明。销售商还必须建立销售台账,做到进货和销售数量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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