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流感疫情依照我国法律必须由农业部统一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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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11:28 法制日报 | |
编者按 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防治禽流感要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政府有关部门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及时发布疫情、扑杀疫区禽类、紧急免疫接种、停止疫区禽类进出口等,这些措施的实施,法律依据是什么?政府以及饲养、经营禽类的单位和个人有哪些法定义务?违背义务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本报从今天起 本报记者 蔡岩红 1月27日,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最终确诊,发生在广西隆安县丁当镇的禽只死亡为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当天,农业部即通过新华社向全社会通报了这一疫情。 农业部这一做法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根据该法,我国的动物疫情发布实行统一管理,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而未经授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动物疫情。 动物防疫法还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患有疫病或者疑似疫病的动物,都应当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根据《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动物疫情报告实行快报、月报和年报制度。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实行快报:发生一类或者疑似一类动物疫病;二类、三类或者其他动物疫病呈暴发性流行;新发现的动物疫情;已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病。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国家测报点确认发现上述动物疫情后,应在24小时之内快报至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应在12小时内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据悉,农业部公布的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中,一类动物疫病包括禽流行性感冒(高致病性禽流感)。此次的禽流感正属于快报的范围。 相关链接 我国一类动物疫病包括: 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禽流行性感冒(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 相关专题:禽流感防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