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以市场眼光看待“择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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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16:15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朱胜国 中新网于29日刊登记者来信,披露重庆市渝中区某些重点中学按4万元/人(起步价)、低于分数线每10分加收5000元的标准收取“择校费”。重庆市政协委员、西南农业大学教授鲁成说,享受义务教育是法律赋予青少年的合法权利,而“择校费”已经危及国家义务教育的基石。为此,文章强烈呼吁取消愈演愈烈的“择校费”。 笔者认为,从保证孩子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角度看,择校费的消极影响不可小视,家长的反对也完全可以理解。但是,我们一定要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来看择校费,只要有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薄弱学校之分,“择”就会永远存在。如果我们强行禁止学校收取择校费,那么择校费就会形成一个“黑市”。金钱不能在透明的规则下参与博弈,就会通过地下的方式购买社会关系,然后由社会关系博弈中的优胜者进入重点学校。可以肯定地说,择校费由透明到“黑市”,将会导致更为严重的教育腐败,同时也并不能真正解决一些工薪阶层的子女被挡在门外的问题。 既然如此,与其对择校费采取一律取消的办法,不如立足实际,对择校费的不规范现象进行清理和修正。这些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择校费的收取主体不明确,收取数额随意性太大,哪些学校可以收、该收多少,没有经过论证,因而有失公平;二是择校费管理混乱,开支随意。对公立学校而言,其教育资源属于国有,收取的择校费当属国有教育资源的增值,政府有权对其收支加强监控,对腐败者加大惩处力度,防止学校管理者利用公共教育资源进行权力寻租。 当然,要从根本上理顺择校费问题,一是政府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保证每个孩子接受合乎条件的义务教育。二是要革新办学体制,可以考虑对一些重点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以上层次的学校进行改制,并鼓励公民投资教育领域,让这类学校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通过价格上的竞争求生存、谋发展。这类学校的收费完全可以明码实价,阳光运作,以充分体现教育的优质优价。总之,在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的情况下,对择校费采取“堵”的思路明显不合时宜。与其如此,还不如在“疏”的探索上加快步伐。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