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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社会记录》:乞丐部落(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1日11:51 央视《社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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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社会记录》1月30日23:40首播

  这些乞丐们,您也许见到过。这样乞讨的,就在我们的身边,咱们基本上都遇到过。我估计诸位也都在该不该给这些乞丐们钱的问题上琢磨过。反正我是到今天都很矛盾。估计您也听说过这么一些说法:都是骗子,假的,他们家里有的是钱等等。这就是我的矛盾所在。我个人认为,这个善心是固然要有,但我也决不愿意被骗。您也许会说,我这么想不够
厚道,这说法也确实让我更犹豫,我也愿意相信这街头行乞之事都是万般无耐才出此下策的,所以对这个乞丐的事情呢,我总在自己的善心和判断中矛盾着。

  最近,我的同事采访到了一个人,此人就是刚才那些照片的拍摄者李建刚,是西安晚报的摄影记者。他跟踪拍摄了半年在西安街头行乞的乞丐们,对于乞丐们的了解比我们大多数人要多一些。

  通过半年的暗访,李建刚了解了一些乞丐部落的内情。他说许多人都认为丐帮、帮主可能只是存在于金庸先生的小说里,其实不然。西安城里看似一盘散沙的乞丐,实际上有着严密的组织。据他结识的几位乞丐透露,西安的丐帮首先是由那些最先从各省来到西安的乞丐打理事务,这些人被看作长老。他们主要负责接待本省来的乞丐住宿及有关外出行乞的注意事项,另负责零钱换整钱的艰巨任务。而帮主是在长老中间再推选出来有名望的人担任。他主要负责协调整个乞丐部落里的重大事项。如行乞区域的划分及乞丐内部的戒律,不比金庸先生描写的差多少。

  还有,李建刚曾经向近百个乞丐打探过他们的生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毫无所获,后来从他结识的几位乞丐的嘴里了解到,其实不把他们内部的事情告诉外人就是一项铁的纪律,这些戒律相当严格。比如绝对不准在自己所住的地方行乞;无论在外边如何的脏,但只要一回到住的地方必须穿干净衣服洗干净脸。其次是本帮内的人也不允许来往过密,帮内一旦有大的事情,每个人都是联络员,都是通讯员。后来他终于打听到在西安南郊一个村子就是乞丐们的聚居地。乞丐们一回到村里跟正常人没什么两样,他们也买菜买肉,甚至买酒饮料,而且给周围人感觉出手大方。买了东西,立刻回到住的地方享受,但决不在外头招摇过市。

  这里有一条报道,讲的是安徽西北部有一些农民以乞讨为职业,还有一句顺口溜:五万不算数十万刚起步,宫小想露脸廿万称小富。这个宫小就是当地有名的瘫子村。报道里说,走进这个村子,触目都是四轮铁牛,到处都是青瓦楼房,更有豪院巨宅掩映绿树之间,果然是六畜兴旺,五谷丰登。而这个村子里有些村民致富的秘诀就是花钱租来一些有残疾的孩子去大城市乞讨。现在这个成功的致富经验已经引起了周边地区村民的纷纷效仿。有这样的事情,您说是不是让我们对他们厚道不起来呢?

  李建刚说,一个乞丐告诉过他,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乞讨一天可以有200块钱的收入。在西安好的时候,一天也差不多可以有150块钱。

  我记得小时候,即使在我们国家最贫穷的时候,乞丐好个象也没现在这么多,而且那时候的乞丐所求的东西和现在可不一样。他们大多属于衣不蔽体,食不裹腹的那类,所求的东西也不过是半块煎饼一瓢热水和一点菜汤而已。相较之下,现在的乞丐可奢侈多了。你看看,一天挣一二百块钱,比咱们的上班族挣得还多。

  咱们接着听李建刚的故事:

  “当时我见到他的时候,我没有并没有先拍,我就先跟他聊,完了给了他一些钱以后,我就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我腿坏了,腿有问题。这个时候他在那要的时候,我就开始用相机拍了……最后他发现我了,他就走了,他这一起来,当时我惊得我都有点那个啥……”

  这个乞丐据李建刚说,在西安的乞丐部落里可以说无人不晓,因为他是数九天里为数不多的敢脱成光膀子的乞丐。就因为这一脱,他每次出来要比别人要钱要得多。还有扮成大学生模样的,半年来她几乎跪遍了西安城的每个繁华路段。

  您看,作为一种非常的生存方式,行乞,我想它依赖的是咱们心里人性中最美好的东西,那就是善良。如果没有了这种善良,如果行乞者遭受到的全是冷落和鄙视,行乞定是不可能的事情。但那无疑也是一个社会的悲哀啊。我觉得那时候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那样的社会的道德指数了。但反过来,如果这种善良被过多地利用和勒索,甚至某种程度上被欺骗和愚弄,那后果是不是也是可悲呢?因为一旦善良被伤害,一旦施舍者感情上受到了侮辱,那么人们就会压抑这种善良,就会在施舍上变得小心翼翼,甚至拒绝使用自己的善良。这无疑也是一个社会的悲哀吧。我就是这么想的,因为乞丐当中毕竟还是有真的需要帮助的。

  李建刚:“这对老夫妻是我在街道里面看到的唯一在街道里面露宿的,在北大街,咱们现在看不到了,他们前两天刚刚搬走。就是晚上在这一直住着,这是他那天刚刚别人给了一床新被子,男的在那缝被子。这是光着脚丫子在那缝被子,也不讨钱,也不去要钱,也不去做什么活儿,几乎做这活儿,缝补的活儿,包括从这出去,他要爬着走,围着这走一百多米,他每次走过一百多米再也不走多远了,赚一些毛票就回来。再一个,这周围的这些人,倒饭时的时候经常给他一些饭,所以他就在这一直住着,晚上也在这住。这是头一天缝被子的时候。”

  这真的是无奈的选择,听李建刚讲这样的事情我就恨那些职业乞丐,让这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跟他们一起背骂名。不过李建刚说,在这个职业乞丐中,也有很让人心里不是滋味的人。在拍摄的半年中,李建纲接触了很多乞丐,其中他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拉二胡的少女。她衣着整洁相貌不俗,看起来不像是乞丐。李建纲最初也是这么想的。

  李建刚:“我当时感觉这么漂亮的女孩,也拉的这么好听,当时就是属于好奇的在旁边凑着。从新闻记者角度来说,我就想去问这些事,结果一问的时候她就很坦然地告诉我了,她想考音乐,考成都音乐学院,没有钱。而且那种声音确实特别悠扬,声音带着一个音响,音响传得也蛮远的,就是能听到那种声音当时还真是一种享受。但是去采访她的时候,意识里面没有那种行乞的感觉。但是到现在来说,我觉得按她跟我们说的,就是她全国各地都走的话,我觉得她也应该属于那种的。而且我还目睹了市容在赶她,她当时很沉静,来了你叫我走,当时她就慢悠悠的从后面把她那个连接线,就是二胡跟音响的连接线就拔了,出来以后就一装,就提了她这个兜子,她底下坐的实际上是音响。”

  `《社会记录》记者:“她知道你是记者吗?”

  `李建刚:“知道。”

  《社会记录》记者:“她也不介意你把她登出来?”

  李建刚:“不介意。她这个是一点都不介意,我在给她说的时候,就说我是记者,我可不可以给你拍照?我能不能把你这个事报道一下?她说可以。就在我跟她约好等报道完了以后我想把这份报纸送给她做一份纪念的时候。等再找她的时候,在西安再就没找到了。当时我是想把那份报纸给她,再想跟她说真的希望你能上音乐学院,也希望你不要再这样下去了。”

  这个女孩,看了真是让人可惜。不过,她虽然行的是乞讨之事,但是也还是守护着自己的尊严,用自己的技艺来换取同情,让人心底也生出一种尊重。相比之下,那些我们有时候遇到的强拉硬拽死缠烂打的恶丐,就只能让人心生厌恶。

  如果说行乞是一种权利和自由,那么施舍更是一种权利和自由。如果行乞从请求变成了勒索和要挟,那乞讨者的行为即使不违法,至少也是不道德的吧?他又有什么理由向后者索要道德呢。给,还是不给,这是一个问题。那么一般人对乞丐到底是什么态度呢?我们在北京的街头做了一些随机访问。

  “给过,感觉特可怜的然后就给。多半是不给。”

  “反正有的老头老太太给,我觉得特象的话,自己的良心过不去的,就给呗。”

  “有零钱会给。”

  “我没有给过,从来没有给过,你年青力壮的,我觉得就不应该给他钱,不管他是真乞丐还是假乞丐。”

  “原来给过,会演奏什么的。如果他们看起来比较象真的乞丐,有时候还是会给,很少。”

  “刚开始给,后来特别反感了,因为看着过来过去,老是他们这些人。”

  “有时候想起来就给点呗。”

  网站上有更系统的统计,这是网易进行的网友调查问题:您对城市乞丐的最深印象是什么?感觉利用人们的同情心,有组织的行骗更令人反感的最多,占38.2%。

  那么下一个问题,走在街上您会对行乞者施舍吗?视情况而定,看确实可怜,会不加思索给的占到了大多数。

  最近,一些城市的政府部门针对乞丐问题作出了反应。成都市民政局向市民发出了一封公开信,呼吁大家不要随意给乞丐钱,而要劝他们去救助站;苏州市也发布了救助管理通告,禁止乞丐在繁华街区乞讨,不听劝阻者将被施以治安处罚,对未成年人、智障人员和精神病患者将会强制护送其去救助站。

  可是对于这些政府举措,人们还是发生了很多争论,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支持的说,乞讨行为虽不违法,但却有害。它损害了城市形象,也损害了别人购物和行走的自由。反对的说,一个公民社会对那些没有违法,但是让人厌恶的公民的行为不但不该歧视,反而有着容忍的义务。

  说实话,对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该怎样才是万全之策。不过我想应该有所区分吧。那些用小孩做工具,甚至虐待孩子,让孩子满身创伤来博取同情的应该坚决反对甚至打击。这可不是危言耸听,真有这样的事情。你看女童被操控乞讨,烂腿伤口日日被刀割成新伤。这个小女孩是被一个叫“三牙”的男人买来乞讨的。她身上的多处伤口都是该男子的杰作。更可气的是,她身上不小心划破的伤口每到快愈合的时候,“三牙”就会拿刀割开,让这个伤口溃烂化脓。多可恨哪!

  我想,对那些街头艺人还有那些不伤害他人、不妨碍他人的乞丐,我们的态度也不妨宽容一些。

  我们《社会记录》的记者要离开西安的那天,西安下了大雪。李建刚回家里找了几件衣服要给那些乞丐送去,送给那些职业乞丐去,送给那些曾经也骗取过李建刚同情的

  职业乞丐去。

  李建刚:“总之我觉得,每个人能认认真真看待这一件事,很挚诚的,用自己挚诚的心去对待这些。我觉得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们不会说是那一条路走到黑。就是说能静下心来,把道理讲明白,就是一次两次,就是我去说他一次,而不是说你去刺激他一下,另外一个人去骂他一句,不是这样的。所以我觉得对乞丐来说,你也应该去尊重他,你要尊重他的话,他也会尊重你的,每个人都互相尊重的话就好了。”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大家都同意李建刚的观点,他说的是不是都对。不过,我在想李建刚所做的事情。不是有人说职业乞丐是丧失了尊严的人吗?那我想,李建刚所作的也许就是把尊严还给他们吧!

  《社会记录》阿丘祝您晚安。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社会记录》周一至周五23:40首播,次日4:40,15:30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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