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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为农民工追讨薪水不准收费 违者重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08:5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春节刚过,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向全市劳动系统发出紧急通知,通报批评万州五桥移民开发区劳动局以办案经费紧张为由,违规收取监察办案费事件。

  讨钱未成先付费

  蒋发权是重庆市万州区的一个建筑项目的包工头。2002年,他带领60多名农民工完成了一个工程项目,但却拿不到3万多元工资。去年12月2日,蒋发权来到五桥移民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投诉开发商欠薪。

  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劳动监察科的工作人员向蒋发权提出,必须交600元的办案费。在农民工们的催促下,蒋发权不得不交了这笔钱。

  “我们交了钱后,劳动监察科的人马上打电话把开发商叫了过来,让我们双方签订协议,要求开发商年底前把工钱结清。可是,我们的工钱还是没有追回来。”蒋发权对记者诉苦说。

  据了解,重庆市万州区下辖龙宝、天桥、五桥3个移民开发区,在城市迁建过程中出现了大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截止到目前,五桥移民开发区上报拖欠农民工工资135万元,涉及1223名农民工。

  办案费悉数退还

  “很多农民工的工钱要不回来,建筑商当然有很大责任。但是,建筑商和开发商为什么敢不给工钱?是不是有监督方面的责任呢?”蒋发权对记者提出了他的疑问。

  五桥移民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王军科长承认,由于讨要工钱的农民工太多,且监察科办案经费十分紧张,他们向局里汇报后收取了租车费和汽油费。

  幸运的是,蒋发权等人终于把“办案费”领回来了。

  据悉,监察科在媒体介入此事件后,将办案费退还给了蒋发权等人。五桥移民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向长升表示,他们已认识到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向长升局长表示,为农民工讨工钱是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所在。此事发生后,该局专门召开了几次会议专题研究,立即退还当事人办案费,对监察科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要求全局人员严格依法办事。

  以此为戒违者处

  记者了解到,万州五桥移民开发区劳动部门以办案经费紧张为名,向部分申请追薪的农民工收取数额不等的“车油费”、“办案费”等,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必须以此为戒,违者重处。”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紧急通知措辞严厉,不但要求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严禁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和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及宴请,也不允许私自使用被检查单位的车辆,否则一律按违规违纪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的,将被撤销职务并调离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据该市劳动局有关官员介绍,目前已责令万州五桥劳动部门的当事人对此事件深刻反省,其违规收取的费用也已全部退还给了农民工。有关调查工作仍在进行,对当事人的处理结果将在不久后公布。

  本报记者李国 本报实习生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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