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挽回损失9千多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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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11:22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韩贺彬) 去年,我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不断加大,有力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7597件(次);新立案件7326件,同比上升22.3%;已查结725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865人。在被处分人员中,市(厅)级干部15人,同比上升275%;县(处)级干部164人,同比上升5.1%。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000多万元,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典型案件主要有: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李和中收受贿赂及巨额家庭财产来源不明案,阜阳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韩希鹏受贿案,淮北市原副市长王汉卿受贿案,宿州市原副市长李兴民受贿案,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蒙城县原县委书记孙孔文受贿案,省粮食局原副局长孙汝良等人贪污案,池州市原市委常委、贵池区原区委书记钱学明接受礼品案,省建工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周永忠等人受贿、非法占有及接受礼品案等。这些案件有些已移送司法机关进行了处理。同时,我省配合中央纪委专案组对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怀忠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调查,王怀忠已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对在调查王怀忠问题中发现的其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2126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强化了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