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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16:24 贵州日报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4年2月2日至3日在贵阳召开。会议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听取了钱运录同志的重要讲话,审议通过了曹洪兴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作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在2003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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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定》,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富民兴黔的第一要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取得新突破,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取得新进展,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事实充分证明,全省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有战斗力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少数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比较突出,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的现象在少数地方和单位仍然严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有的没有认真落实,少数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党内监督尤其是对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对此,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全会指出,做好2004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既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着力治本,预防腐败;既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和省委提出的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八项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要结合实际,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坚决纠正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歪风,以及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肃党的纪律,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分子。坚持党委对查办大案要案的领导,遵循“一要坚决,二要稳妥”的原则,继续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增强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利并重的意识,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

  三、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狠刹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不良风气,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当前,要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继续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等问题;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规范拆迁管理行为,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结合医疗卫生、医疗保险和药品生产流通等体制改革,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规范农业税费征管,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严肃查处涉农负担案件。同时,继续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整治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执法不公、“吃拿卡要”等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加强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

  四、切实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对国债资金、扶贫资金、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社保资金、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和重点工程“投、建、管、用”情况的执法监察。深入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的督促检查。规范建设工程和政府信息化工程招投标行为,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坚决纠正干预招投标、虚假投标、串标和非法挂靠等问题。继续扩大行政效能监察试点范围。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信用贵州”建设,严肃查处商业欺诈等破坏投资环境的行为。在关系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领域开展专项治理,严惩制假售假行为。严肃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注意查处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五、深化体制改革,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1)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论证。(2)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逐步将所有政府性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完善采购监督体系。进一步推进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工作,规范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3)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在投融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合理界定和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投资项目公示制,加强资金运用的管理和监督。(4)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规范并推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制度;规范和完善党委常委会讨论重要人事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逐步推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力度。继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在深化县级和乡(镇)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市(地)级政务公开。继续推进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

  六、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供保障,支持和保护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大胆改革创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把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生产经营管理之中,坚持廉洁经营,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做到: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受回扣;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国家和职工群众的利益。

  坚持和完善厂务公开和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开展企业效能监察,促进效益、效率和廉洁的统一。

  七、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组织、宣传、文化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党风廉政教育的整体合力。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两个务必”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创新教育的形式。既善于运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引导,又善于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既善于依靠各级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善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善于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又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推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八、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纪检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认真总结巡视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巡视工作。

  全会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对反腐倡廉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抓好责任分解和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责,加强对查办案件、纠正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完成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本次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为加快富民兴黔步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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