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浙江一号议案领衔人章凤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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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11:44 今日早报 | |||||||||
早报讯 昨晚8点30分,记者驱车赶往章凤仙代表下榻的新侨饭店。刚走进门,记者发现,章凤仙正伏案看着材料,准备着明天的会议。“进来,进来,不用客气的啊,呵呵……”章凤仙热情地招呼着。 记:恭喜,去年省人代会您的议案被列为第一号议案,今年,您领衔的议案又是第一号,真是巧得很,请您谈谈感受。
章:啊,真的?这太巧了,我自己也是刚刚从你们这里得知。真的有点不好意思了(她扶了扶眼镜,有点羞涩)。我想,这也体现了人民政府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关心吧。我们的议案都是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的。 记:您是如何想到要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立法的? 章:从目前整个农副产品市场质量的情况看,现状仍旧堪忧。2003年底,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栏目分别就我省金华毒火腿和温州有毒“乡巴佬”食品进行了曝光,极大地破坏了我省农产品的市场声誉。 不久前,浙江省工商局首次发布了全省食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报告。主要检测项目是蔬菜、水果中的农药残留含量、豆制品及粮食制品中的吊白块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水产品及水发产品中的福尔马林(甲醛)含量,总体合格率为88%。腐竹、豆制品、粮食制品使用吊白块增白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腐竹产品,其定性检测中,合格率仅为53%。水产品含甲醛的情况更为严重。冷藏保鲜类水果明显比时鲜水果合格率低,主要问题是含毒的保鲜剂含量严重超标,残留在表皮无法完全清洗干净;也有果农盲目追求提早上市,滥用激素类农药;另外,一些冷藏类水果,由于上柜后冰块融化,大多浸泡在水中,滋生大肠杆菌。此外,在省工商局公布的2003年食品安全十大类案件中,就有9件是食用农产品质量问题。 这些现状如不及时采取办法遏制,必将影响我省食用农产品的声誉,进而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甚至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和生命。 相关专题:2004年浙江“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