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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盟副主委王则楚再问洛溪大桥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12:16 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廖颖谊 方夷敏 赖欢欢 通讯员梅霭) 一直对洛溪大桥收费表示高度关注的省政协常委、省民盟副主委王则楚,在正在召开的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又再提交相关提案,指出政府应恪守承诺,使其尽快还贷结束,还路于民。

  王则楚在今天向大会提交的提案上说,广东省有着大量非经营性的路桥收费站,当初都是打着“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还贷结束、还路于民”的旗号设立的,十几二十年过去
了,却远远没有“还贷结束、还路于民”的意思,极大地损害了政府的诚信。洛溪大桥的收费还贷问题是一个典型,由于各级人大的监督和媒体的不断报道,先有了2000年6月的审计结果,即使按连迎宾路高架桥等八个项目捆绑收费计,还有4亿多元要还,去年又有了到2001年12月的审计结果,称只剩2亿多元未还了,可以提前在2005年还清贷款。在付息较多的还贷前期,一年半就还了近2亿元的本金,那么在车辆增多、付息较少的还贷后期,2亿多元的未还本金,顶多需要2年就应该还清了。我们理应加强监督,尽快审计到2003年12月的还贷情况,促使其尽快还贷结束,还路于民,并以此推动全省非经营性路桥收费的治理和取消。

  王则楚指出,说过的话要算数,承诺过的事要兑现,才是一个取信于民的诚信政府的形象。2000年4月,在广州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王则楚开始质疑洛溪大桥的收费,要求政府部门增加透明度,将桥梁收费还贷的情况向市民公布。

  去年9月,王则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初番禺区政府答复代表们说该桥预计仍需收费七年,他就认为洛溪大桥及其配套工程收回本息的时间应该还可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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