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出“禁摩”不宜立即一刀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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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07:59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王道斌、王海波、成小珍,通讯员沈提安) 在广州市、郊目前有大量的摩托车在从事非法载客营业,它们在马路上横行,在路边霸道,他们无经营许可,没上交任何所得税,还给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带来许多隐患。针对目前日益严重的摩托车非法搭客行为,来自暨南大学梁栋华委员昨日向提案组提交了《当务之急是坚决取缔摩托车非法搭客行为》的提案。 摩托曾是运输主力军 梁栋华委员根据调查后指出,据有关报纸称:摩托车将在″三年后消失″,摩托车还有″七宗罪″,似乎摩托车十恶不赦,早该″枪毙″。但千万不能忘记了摩托车自改革开放以来,为解决人们的出行、为活跃市场经济所立下的汗马功劳。至今摩托车还是有效的交通工具之一:第一,它占道面积小,快捷、方便;第二,它是市场、小商店送货的最理想运输工具;第三,它为减轻公交车、地铁的压力起积极作用;第四,它节约停车场地。试想,如果全广州的送货摩托车都改为小型货车,那么大街小巷都会塞满车,广州市就成了大停车场;第五,公安、邮电、电力等部门都离不开它。 禁摩不宜立即一刀切 摩托车有其缺陷,但数其优点也不会比它的″罪状″少。按目前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其城基配套极不完善,三年内也不可能有所改善,更谈不上彻底解决。中国尚属发展国家,考虑问题不能脱离现实,全面″禁摩″势必会引发另一方面或更多方面的社会问题。科学管理是关键,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坚持取缔摩托车非法搭客;有效地管理运货摩托车(可上有专门标志的牌照,或规定文明的行车路线);保留少量私用摩托车,以后再逐步淘汰;保留必要部门的摩托车,充分发挥其使用优势;降低广州出租车的收费。广州的物价已与北京、上海等城市持平,甚至更低,但″的士″价格远远高于这些城市。 广州市“禁摩”三部曲应改为: 第一步,一个月内全部取缔非法载客摩托车; 第二步,逐步淘汰私用摩托车; 第三步,改进城基配套的同时,有计划地解决商店、市场进货的运输工具问题。 相关专题:2004广东“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