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云南流动法庭--一原告将罪名加在法官身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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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10:31 中国日报新闻图片网 | |||||||||
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由于事故责任人没有能力支付法庭赔偿判决,原告将责任归罪于胸戴国徽的法官。作者:高铭 2003年9月,中国目前唯一至今保留着母系氏族社会传统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云南宁蒗彝族自治县的四名法官,在驾车办案途中摔下山崖,两死两伤。 拥有47名法官的宁蒗县法院只有4辆办案警车,而它所管辖的人口,却有23万之多。由于这里全是山区,乡村公路弯多路险,而且里程有限,这里的的农民要打官司,往往要背上干粮、打起火把,走上几天才能到达县里的法院申请诉讼。为了方便农民诉讼,县里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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