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树森一语惊人亮明观点:撤销收费站我不赞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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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11:30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周琼 何达志 陈琦钿 林劲松 实习生宋苑丹) “我也是人大代表,我支持路桥收费!”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林树森在昨日的小组讨论上毫不含糊地表示,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社会各界提了多年的有关要撤销路桥收费站的建议,他并不赞成。 广东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昨天开始小组讨论,作为787位省人大代表中的一员,林树森昨天上午加入了广州代表团第二组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完善基础设施,特别提 林树森说,改革开放以后,广东最先实施以路养路、以桥养桥的政策,“我觉得这是个好政策———在当时那么困难的情况下,都还可以收过桥费,现在大家收入都提高了,这个政策应该继续下去。不这么做,基础设施建设根本就没有办法进行。”“我们虽然现在交点钱,但是可以保证以后十年二十年更好的发展———只要收来的钱是投在修路修桥上,而不是贪污或乱花掉。” 他的话在与会代表中引起热烈反响。 代表朱列玉认为,林树森的观点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广州的财力有限,但要做的事非常多,如果按部就班地做,发展一定会滞后很多年。”但他提出,最关键的问题是要对收上来的钱进行严格监控,确保它是用来修路,而不是被挪用、贪污或用来填补财政上的其他亏空。 另一位代表朱子平则提出,广东省关于路桥收费有明确规定,“我只接受在合法范围内的收费。”他说。 据悉,人大代表对路桥收费的监督,最早是从2000年起由当时的广州市人大代表王则楚通过洛溪大桥问题开始提出的,后来省人大代表游海燕、王泽华等也相继提出建议,对此表示关注。而随着人大代表监督的深入,省交通厅、省计委等相继将全面清理整顿路桥收费列入政府部门工作重点,并于去年8月公布了全省路桥的收费还贷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凡属非盈利性公路,一旦贷款还清即须停止收费;对于盈利性公路,则依照有关合同,在还清贷款后还可进行额定年限的收费。 一语惊人林树森 -罗枫 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林树森昨天在小组讨论会上“一语惊人”,实际上他一直以来经营城市就有独特的观点:城市的变化不能光靠财政,应多方筹钱,当然也包括市民在收费路桥上的“贡献”。而实际上恰恰是广州市民们在收费路桥上的不经意“贡献”,构建了小变、中变的坚实基础。 从1998年开始的“一年一小变”到“三年一中变”结束,4年间打造全新广州共花了600亿,其中近200亿元是省政府批准的路桥收费,广州弄成了“一卡通”,并以此为抵押向银行借的钱。当然这些钱是要向市民收路桥费来偿还的。可以说,正是市民经过路桥时不经意交的费用,支撑起广州巨变的1/3江山。 林树森曾在一次接受羊城晚报记者专访时透露了广州巨变资金的四个来源:一是现有财政,一旦有盈余都拿出来搞道路;二是财政增加后,也全部投入到交通中了;第三是收费路桥“一卡通”抵押借款近200亿元;第四是城市建设配套费、土地出让金等,以前总是减免,现在铁定要收。如此一来,构成广州巨变的资金就充裕了。 而如此大手笔的城建投资在广州的过去是不敢想象的。这也就说明了单靠财政支持建设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据统计,从1949年到1996年这47年间,广州市的城建资金投入为250.4亿元,造成了广州市老城区几十年下来欠账太多,群众也不满意。更何况广州财税不仅要上缴国库,还要上缴省库,财政所剩能用于建设的也就实在是不多了。从领导的现实考虑,也只能走经营城市、多路筹资的道路,让市民、让企业、让各行各业、让国内外资金一起支撑起城市的沧桑巨变。 撤并收费站将来也是大势所趋,但以民为本的梦想要与现实的条件相结合。目前情况下还是要辩证地处理好两种观点的关系,并切实将广东兴建高速公路费用最高的问题处理好,看好用好纳税人的钱。 相关专题:2004广东“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