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特写:一场关于民工权益的对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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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13:05 河南报业网 | |
本报记者阙爱民 2月10日上午在省人民会堂广场,几位委员、代表就《政府工作报告》有关民工权益问题与记者展开对话。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8亿农民,就有1亿转向城市“淘金”。他们在城市从 一位来自民盟省委的委员说:“在城市,民工是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其地位在许多城市得不到认可,无法取得 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劳动力资格,在户口、子女教育、医疗制度、社会保障上更是存在严重的政策性歧视,加之一些企业不与民 工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雇,甚至威胁打骂,强迫劳动,严重侵害民工的基本权利。” 记者问:“去年8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不是已要求把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以加强其权益的保护吗?” 这位委员解释说:“民工大多集中在私营、外资企业,但工会组织在这些单位未建立或建立了却不健全。”因此他建 议,在社会上应成立“民工协会”,依照劳动法,以民间组织形式反映民工疾苦、呼声、意见和建议,代表民工维权,同时可 加强民工的输出、输入协调,信息沟通等。 来自上蔡的王富兴代表说:“去年上蔡县农民纯收入为1688元,其中务工收入为800元,几乎占到了一半。但 农民工普遍文化程度低,没有一技之长,又缺乏基本的依法自我保护知识。因此,民工在城市生存艰难也有自身的原因。”他 还说,该县已把劳务输出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着手加强民工培训,科学组织,与输入地协调,争取民工应有的地位和权 益。 谈及大家普遍关心的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政协委员刘信圣提了个建议:“实行月薪制!一月一发,超时受罚!” 有的代表认为,城市胸襟应再开阔一些,政府应建立民工医疗、困难救援等社会保障机制,改善民工工作生活条件, 为民工在城市创业营造良好环境。②4 相关专题:2004年河南“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