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代表关注公路运输 超载不能一罚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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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6:06 新华网 | |||||||||
在广东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今年38岁的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律师递交了一份题为《关于治理货车超载、超限情况的反映》的议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朱列玉强调,公路货车超载、超限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成为交通事故的巨大隐患,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愈演愈烈的公路货车超载、超限,必将使公路运输陷入更加严重的无序竞争。同时,公路货车超载、超限,还是一个事关行业生态和国家法规健全与否的大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有关公路货车超载的事件在媒体上曝光多次,甚至已不再是新闻,但是其愈演愈烈的事实表明,有关部门至今尚没有拿出有效的遏制办法。现行的处理办法一般是罚款了事。而事主在交了罚款之后往往继续超载、超限,因为罚款并不足以抵销超载、超限所获得的利润。朱列玉进一步解释说,货车超载、超限实际上是一条恶性的“生物链”,即:超载—运费—物价,超载的货物越多,赚取的利润就越多,利润越多越超载,如此循环,愈演愈烈。 为什么超载运输屡禁不止?朱列玉等人大代表做过翔实调查:一是过路费用太高;二是收取费用不科学;三是部分汽车修理厂唯利是图擅自改装货车。根据有关规定,路桥收取的费用根据货车驾驶证件上的应装载量,比如20吨的货物就收取20吨位的路桥费,但是,公路运输市场的无序竞争,导致货车不按照规定装载货物,能超载的就超载,能改装的就改装,一般吨位在10吨的货车,加厚钢板后都拉上了35吨左右的货物,货方和货车修理厂从中牟利不少,但是货车性能不能保证,不仅压毁路桥路面,恶性交通事故也因此频频发生。 朱列玉等人大代表的议案认为,公路货车超载、超限,路桥费用设置有漏洞显然是问题的关键之一。现在大多数公路收费站是按车辆的大小收费,这就给超载、超限的货车有了可乘之机,因为超载的好处一目了然。一般而言,在超载超限的货车中,大部分是跑长途的,这就大大增加了发生事故的概率,同时也加剧了公路桥梁的损害。针对目前广东省货车超载、超限现象和所造成的严重社会后果,几位人大代表建议从以下几点入手: 第一,政府成立专门的治理超载、超限的领导工作小组,包括交通、公安、工商等行政部门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的成员,明确和落实责任制度,清查擅自改装货车的企业;第二,对公路交通执法行为进行普查,整治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的问题;第三,设置不停车电子秤,对公路上货车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超载、超限及时予以跟踪、卸载、治理;第四,由物价部门对货运运价制定指导性价格,科学、规范地制定符合市场正常情况的货运指导价;第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坚决取缔超载、超限严重的货运公司的经营资格。处罚金要上交财政,由银行代收,避免暗中交易。 朱列玉解释说,珠江三角洲地区正在快步进入现代化,公路车流量越来越大,超载、超限货车就像一枚枚定时炸弹,必须尽快予以遏制。作为人大代表,对这类事关民生的大问题,他们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到底。(记者 王可) 《华南新闻》 (2004年02月13日 第四版)(来源:人民网-华南新闻) 相关专题:2004广东“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