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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两会关注劳动力转移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7:49 黑龙江日报

  省政协副主席梁荣欣访谈

  本报记者 张桂英 王彦观点

  农民要树立“走出去”的观念,城里人要树立“迎进来”的观念

  目前省内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多是劳动力转移搞得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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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资源管理及维权服务在内的劳动力转移服务体系

  恰逢我省两会期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与公众见面,“三农”问题再成热点。

  思维活跃的民盟组委员提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央文件中给农民工这样的定位,这是首次;而且特别强调“要善待农民工,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可见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增收的重视。农民不富,中国不富;农民要富,必须解决富余劳动力问题。对三农问题做过专项调研的民盟委员们,对农村劳动力转移话题格外有兴趣,他们专门向大会递交了一份集体提案,呼吁加快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畅通新时期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做大劳务经济这篇大文章。

  就这方面问题,省政协副主席、省民盟主委梁荣欣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梁荣欣说,我省虽然不是人口大省,但农村富余劳动力问题仍十分突出。实践证明,向土地以外转移,是农民增收的一个好渠道,目前省内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多是劳动力转移搞得好的地方。当前,做好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这篇文章,不仅要发动农民转变观念,让他们“走出去”;更要让城里人转变观念,接纳农民工,善待农民工,用实际行动“迎进来”。随着进城农民的增多,城市的观念转变已上升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另一个重要前提,“走”、“迎”并举才能顺利转移。农民工“身份”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及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所致,许多进城农民,在与城里人的共同相处中,得不到充分的尊重与理解,甚至有歧视现象的发生;在生产经营与日常生活中,也得不到平等待遇,如对农民工征收暂住费、暂住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城市增容费、劳动力调节费等等,这些都平添了农村劳动力“走出去”的阻力。如今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增多,这个问题已开始引起社会的关注,而且越在发达地区,解决得越好。如上海已开始从政府的角度改善农民工的生活条件。他们专门给农民工盖公寓房,低廉价格租给进城打工农民。而在我省,许多进城农民工进城后,首先面临的就是吃住问题,由于没钱,他们只能吃最次的,住最破的,不得不把增收建立在对身体健康的剥夺上。

  “应该在城市树立感谢农民工的观念。”这是许多委员的共同建议。他们说,试想,农民工多是在年富力强的好时候来到城里,为城市的发展建设添砖加瓦,当他老了,或丧失了劳动力,又基本都回到了乡下,而把他一生中最好的时光留在了这里,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包容他们呢!

  从群众自发到政府组织,近几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在我省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去年有“非典”的不利条件下,我省仍有245万农村劳动力实现了转移,劳务收入65亿元,占人均纯收入的14.3%,劳务输出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手段。农民工中的技术骨干已开始成为新一代的产业工人,涉足技术性较强的行业和工种,有的甚至当上了管理人员、老板。但是,这些农民工“精英”毕竟是少数,由于缺乏职业技能、不掌握外界信息,大多数外出的农民工还是靠“出大力,挣小钱”,存在盲目流动问题。

  “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资源管理、就业市场信息及维权服务在内的劳动力转移服务体系建设,已成了加快劳动力转移的紧迫任务。”梁荣欣说。今年我省已决定启动“百万农民工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资源库的建立工作也接近尾声,这是可喜的事。不过,在服务体系建设上,还可以再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刚刚发出的中央一号文件,已把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上升为增强我国产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的高度,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都要安排专门用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本报记者蒋国红苏强摄

  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政策将放宽

  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我国将推进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这是中央一号文件传递的一个重要政策信号。

  专家表示,农民进城务工,可以达到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城市发展需求等多种目的。目前我国有9900万农民进城务工,比上年增加500万人。工资性收入比重已占农民收入的三分之一。

  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创造了财富、提供了税收。城市政府要切实把对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及其他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为农民进城就业营造良好的环境。中央要求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各地要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各项权益。

  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是当前各级政府一件大事

  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各级财政都要安排专门用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

  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增强我国产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实行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开展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

  为鼓励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各级财政都要安排专门用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政府对接受培训的农民给予一定的补贴和资助。要防止和纠正各种强制农民参加有偿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的错误做法。

  专家指出,职业培训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的重要途径,要通过增加投资,完善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体系,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新机制,促进职业培训与劳动力转移相衔接,把技能培训、就业介绍、就业后服务管理融为一体。(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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