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破两宗“执行难” 州人大巧施刚性监督引共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1:19 南方日报 | |||||||||
“执行难”是法院乃至所有行政执法部门的“老大难”问题,昨天(2月13日)上午,省高院院长吕伯涛在法院工作报告中,就用了1/10的篇幅谈解决“执行难”问题;无独有偶,近日出版的《人民之声》杂志报道,连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向市法院、环保局发出法律监督书,破解了当地两宗民怨极大的“执行难”问题。昨日,连州人大的创举引起正在审议两院报告的不少代表的共鸣:破解“执行难”,人大要有为!
5家水泥厂害苦村民 据《人民之声》报道,去年8月21日,连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落实省人大要求,强调要从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中选择两三个重点个案进行监督。 个案很快选出来,第一个是村民雷井区要求清江镇政府履行法院判决偿还欠款案。大路边镇村民雷井区的丈夫兰永志1997年承包清江镇政府工程,完工后,镇政府拖欠工程款11万多元,至其患病去世还未支付。雷井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打赢了官司,但清江镇政府拒不执行判决达半年之久,法院毫无办法,内外交迫的雷井区为此精神失常,全家生活困窘。 第二个是连州镇龙咀水岩村多家水泥厂污染案。该村南阳水泥厂、工区水泥厂、碳酸钙厂每天排放大量烟尘,村民白天根本不敢开窗,农作物受到损害。据介绍,村民多年来呼吁整治,环保执法部门也不断加大力度,但效果不佳。 人大选中“法律监督书” 去年9月22日,连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这两个关系民生疾苦的典型案件定为重点监督个案,并选中了“刚性监督”意味极浓的“发出法律监督书”这一形式。9月30日,常委会党组向市委书记杨秋光汇报并获得同意。 获得市委支持后,市人大常委会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广泛调查、取证核实。12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法院、市环保局发出《法律监督书》,要求其在三个月内分别将有关问题处理完毕,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结果。 刚性监督是一种动力 “有人大‘尚方宝剑’在手,我们有何可顾虑的?”市法院、市环保局迅速行动。当天,市法院扣押了清江镇一辆三菱吉普车,移交评估、拍卖,待拍卖车辆后将所得拍卖款偿付原告雷井区等人。两天后,市环保局召集水岩村附近5家水泥厂的负责人,严令2003年12月31日前不能治理达标排放的,坚决予以停产。 市法院院长林伟洲坦言,“执行难”是司法中普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其中牵涉诸多复杂因素。但接受这种“刚性监督”,对法院的工作是一种动力。市环保局局长李先文也说:有人大“撑腰”,对被执法单位就可以讲:“我放过你,人大放不过我!” 监督立竿见影案件迅速执结 昨天,记者从连州方面了解到,清江镇被扣吉普车已被拍卖,连州市法院已通知原告雷井区前来取款;排污水泥厂除尘工程全部上马,并大部分完工,水岩村上空烟尘大减。“法律监督书”宣告大破“执行难”! 作者:丘剑华 贺信 胡键 梅志清 相关专题:2004广东“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