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党内监督条例:“一把手”成为党内监督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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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1:1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18日电(记者孙承斌、张景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党建专家指出,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监督的重点对象,强调对“一把手”的监督,并将其列为监督的重点,是条例的一个重要特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是党内
专家认为,从党的法规层面明确把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督重点对象之中的重点,对于从严治党,治理好整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