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保护伞包庇恐怖组织黑社会者将被清除出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7:4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18日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今天通过官方媒体全文播发。其中规定,包庇恐怖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主要成员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该条例第一百七十条明确规定:包庇犯罪分子,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同时亦规定:包庇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受纪律处分人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条例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被犯罪分子蒙骗而为其犯罪活动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