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李宏:群众的小事正是代表的大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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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11:01 新华网 | |||||||||
新华网昆明2月19日电(记者陈明昆)李宏是一个“老代表”了,从当乡人大代表算起到现在的全国人大代表,他担任各级人大代表的经历已足足有20年。这些年来,李宏在各种人大会议上的发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难以计数,但留在他记忆最深处的,也是令他最难忘的却是通过自己的代表身份为群众解决的几件小事情。 家中的一条“红梅”香烟是李宏最看重的一件老百姓送的“礼品”,也正是这条烟
2001年,李宏来到相邻的峨山县任职。到任伊始的一天早上,他在街头发现一户人家正在吊丧,哭声和鞭炮声响作一团,周围的人有些不满却只能忍受。这时李宏才从一位老大爷口中了解到,由于县城没有殡仪馆,每户人家做丧事都只能在大街上,虽然不文明但也没办法,这个问题反映了好几年都没人重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李宏作了一番调研后很快在当地人代会上提出议案,没多久,峨山县就投资30多万元建起了一个殡仪馆,县城里当街吊丧的现象也从此销声匿迹。“这些事虽然谈不上是关系全局的大事,也显不出多少政绩,但有了群众的满意,就使我充分体会了当人大代表的意义”,李宏说。 41岁的李宏现在是峨山彝族自治县的县长。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同时又是主政一方的基层领导,虽然工作时间很紧,但李宏对履行好代表职责不敢懈怠,他每年都要召开几次座谈会,专门听听各方面干部群众的呼声和意见,有时自己来不及参加也要委托办公室的人帮忙记录整理下来。李宏说,他一直把调查了解社情民意作为当好人大代表的基础,同时也作为鞭策自己干好地方领导工作的一种驱动力。很快就要进京参加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了,李宏的脑海里已初步形成了自己今年要提的议案,内容涉及基层政权建设、全国第二深淡水湖泊抚仙湖的治理、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等方面。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