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2-15”特大火灾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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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11:26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2月20日电(记者柴骥程、傅丕毅)记者20日获悉,国务院调查组已初步查明,海宁市“2·15”特大火灾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据了解,国务院调查组在作出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的结论后,要求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查处这起事故,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宗教事务局也将派员继续参加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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