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可柱:下决心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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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6日18:2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记者许志峰 “地方政府或业主——建筑商——分包商——农民工,构成了一条建筑工程款的拖欠链。农民工不断遭欠薪,只是这一链条中的一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局长洪可柱作为建筑业的行家,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思考。
他说,处在拖欠“链条”中端的建筑商也很无奈。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施工单位不垫资就没有工程可接,许多开发商还附加其他“霸王条款”,建筑商与开发商之间的地位和责任非常不对称。如果被欠款,施工单位往往也不敢打官司,因为这样不仅时间长、成本高,还会影响以后的业务。将“拖欠”向下传递就成了众多建筑商的选择。“去年我们的应收工程款高达21亿元,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及时付清了民工的工资,财务上的压力可想而知。” “去年底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通知》,不仅让民工讨薪有了一把‘尚方宝剑’,我们施工单位也觉得更有底了!”洪代表说。 洪代表条理清晰地叙述他的看法:“首先应看到,当前投资规模偏大。很多地方和单位不顾投资能力,盲目上项目,没钱办小事,小钱办大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超前工程……屡见不鲜。投资规模偏大的原因又在哪儿呢?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投资审批制度已不复存在,但新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投资管理体制没有很好的建立起来,投资主体往往并不充分考虑风险、成本和收益。” 他强调立法的重要性,现在每年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已超过GDP的40%,这么大一块经济总量,尚没有一部法律来加以规范,制定《固定资产投资法》很有必要。另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等也是势在必行。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