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刑法设“使用假文凭假证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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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11:48 浙江日报 | |||||||||
本报北京3月7日电 (记者施扬 朱海兵)今天中午,浙江科技学院院长沈莲清代表利用午休时间,忙着撰写有关在刑法中增设“使用假文凭、假证罪”的议案。 提起这个议案,沈莲清先给记者讲了个故事:杭州有个电焊工叫沈向阳,十年苦读,好不容易才考出了行政管理本科、会计本科和法律专科三个文凭。可是当他信心十足地想找一份好一点的工作时,用人单位却不相信他的文凭是真的,不肯录用他。
“假文凭‘饿死’学子,假文凭‘喂饱’骗子。”沈莲清说,假文凭、假证件的祸害实在罄竹难书。假文凭、假证件的泛滥,使真的也变成假的,很多学子在就业竞争中受连累蒙受不公正待遇,同时还侵蚀着就业渠道、危害教育体制和社会公信力。 沈莲清激动地说,制售假文凭、假证行为屡禁不止的背后,就是有大量使用者存在。社会上对假文凭、假证的需求,才是制售假证难以斩草除根的原因。要彻底清除这一“毒瘤”,必须通过立法,从源头上进行控制。 “制售假文凭的人和持有、使用假文凭的人,都是假文凭的受益者。我们今天只惩罚假文凭的制售者,不惩罚持有、使用者,显然有失公平。”沈莲清建议,在刑法中增设“使用假文凭、假证罪”,才是法律公平原则的体现和遏制假证的良方。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