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2004年全国“两会”专题 > 正文

王兆国:中国拟在宪法中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15:42 新华网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8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宪法修正案草案说明。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王兆国:中国拟在宪法中完善土地征用制度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8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宪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时说,中国拟在宪法中完善土地征用制度。

  王兆国说,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
04年加盟好项目大联展 一起邂逅阳光有情人
小户型主阵容揭晓 多媒体互动学英语
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王兆国说,这样修改,主要的考虑是:征收和征用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不同之处在于,征收主要是所有权的改变,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

  他说,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关于土地征用的规定,以及依据这一规定制定的土地管理法,没有区分上述两种不同情形,统称“征用”。从实际内容看,土地管理法既规定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情形,实质上是征收;又规定了临时用地的情形,实质上是征用。为了理顺市场经济条件下因征收、征用而发生的不同的财产关系,区分征收和征用两种不同情形是必要的。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