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反腐应包括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条路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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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14:0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毛飞 据新华社3月10日报道,各大媒体就公众关注两会的热点调查显示,“反腐败”高居榜首。参加两会的不少人大代表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公布与2003年中国的反腐实践表明,中国的反腐败在经历了运动反腐与权力反腐之后,已经走上了制度反腐的道路。代表们就如何以制度反腐根除腐败现象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如何通过加强制度建
制度反腐是近年来从中国反腐败斗争实践中应运而生的一个术语。笔者认为,我们必须对时下频频见诸报端的制度反腐有个全面理解,包括制度反腐的内涵及其与运动反腐、权力反腐的逻辑关系。特别是在当下对制度反腐赞颂热烈但理性分析不足的情况下,这种全面理解就显得更为重要。 在笔者看来,制度乃是一种特定的规则体系,制度反腐意味着凭借成型的规则体系防治与遏制权力腐败行为的发生。简言之,制度反腐就是在特定规则体系指导下的反腐败。制度反腐的优势来自于规则体系本身的优势,规则体系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制度反腐具有稳定性、前瞻性与日常性的优点:稳定性意味着制度反腐是有章可循的,反腐行为与措施是统一与规范的,不会相互矛盾或随意变化;前瞻性意味着制度反腐可以有效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能够压缩腐败的滋生空间;日常性意味着制度反腐是长期性的政府行为,反腐败成为公权部门日常工作之一。 制度反腐的内容是以制度反腐败,但并非意味着以“反腐制度”反腐败。制度反腐所依托的不仅仅是以查处与惩治腐败行为为直接目的的制度安排(即“反腐制度”),还包括人事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并非以反腐为直接目的的制度安排。制度反腐意味着以全面的制度建设反腐败,而并非依靠某一方面的制度建设反腐败。因此,制度反腐的实践必然体现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基层民主选举制度、干部选拔公示制度等多种制度建设的“全面开花”,而不是权力监督制度的“一枝独秀”。 制度反腐是对运动反腐与权力反腐的扬弃,而不是对运动反腐与权力反腐的根本否定。运动反腐意味着通过发起大规模的群众性运动以防治腐败现象,其基本逻辑是最大限度地发挥自下而上的公众监督力量;权力反腐则意味着通过专门或一般性的公共权力监督,实现对官员腐败行为的查处与遏制,其逻辑是最大限度地发挥自上而下的权力监督力量。这两种反腐模式不能保证反腐实践的稳定性、前瞻性与日常性,在实践中容易演变为随机、随意与即时的波动性反腐,它一方面不能长期有效地遏制腐败滋生,另一方面容易造成巨大的社会资源损耗。 在实践中,制度反腐离不开权力反腐与运动反腐所依托的两种路径,一是自上而下的公共权力,二是自下而上的公民权利。因此,制度反腐必须既充分发挥各公共权力部门的权力监督作用,又要积极拓宽公众参与反腐败实践的渠道与机会。简言之,制度反腐力求在一个由党纪国法组成的完备规则体系规范下,用足自上而下的权力监督与自下而上的权利监督两条反腐途径,最大限度地压缩腐败现象得以生存的空间。 由此看来,制度反腐并未创造出新的反腐主体———公权机关与社会公众依旧是当仁不让的反腐败主力军。制度反腐强化了规则在反腐过程中的核心地位,使反腐实践走上了规范化、稳定化的道路———这是制度反腐的最大贡献。 笔者相信,如果今后的反腐败实践能够真正实现以全面的规则体系统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两条反腐路径,那么反对和防止腐败就一定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效。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