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伟委员: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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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14:1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农民工进城务工,一方面缓和了我国农村人均耕地不足的矛盾,保持了农村的稳定;另一方面,作为城市文明的边缘群体,在渗入到城市后城市文明培植了他们的现代化精神和市场经济意识,这对于农村的现代化转型极有意义。为此建议如下: 一、应尽快立法废除现行的户籍制度,取消对农民工的身份歧视。
二、强化劳动监察执法职能,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不按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工资的行为。 三、劳动监察部门应制定《农民工的举报和投诉办法》。 四、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严格依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为农民工追讨工资的诉讼提供法律援助。 五、应建立专门对农民工提供服务的劳务市场。 六、建议设立“农民工维权日”。 七、把保障农民工子女教育权作为学校实现教育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