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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对少年犯使用“圆桌审判”以显人文关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16:22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能不能对少年犯罪给予情感上的关怀?昨日上午,来自山西的全国人大代表韩雅琴询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对此,肖扬当即表示,除了即将在上海、南京、哈尔滨等地设立少年法院外,还将废除以往的普通刑事审判阵形,近阶段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圆桌审判”。

  韩雅琴,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个人,她和她的公司有128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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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劳改劳教释放人员,他们都喜欢亲切地称呼韩雅琴“妈妈”。“这些孩子当初走上犯罪道路是有原因的,或因父母身亡,或因受了委屈。”

  肖扬说,对于少年犯罪的审判,要蕴涵着司法的人文关怀。以往在普通刑事审判中,戴着手铐的少年犯罪嫌疑人由法警带着,站在审判台下,心理欠成熟的未成年被告面对威严的法庭,往往会因为紧张、恐惧、僵硬的法庭氛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效果。而实行圆桌审判,在庭审过程中,参与诉讼的主体同处一个圆桌,审判长居中,两侧分别为控辩双方,对面为被告人,被告人两侧分别为辩护人及其近亲属。“圆桌审判时,公诉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态度温和神情和蔼、可亲可敬、关爱与严肃并重,消除了被告人恐惧感。”肖扬说,“这有力维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预防重新犯罪具有促进作用,同时也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挽救和期望。”

  统筹:本报记者魏海波 赵莹

  采写:本报记者刘有才 陈峰 普德法 陈文定 田霜月 郭少峰 姜英爽 羊华 郭晓军 马力 魏铭言 廖卫华 马妮娜 吴蔚 秦文 实习生彭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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