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宝昌:解决“三农”问题要以农民为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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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12:59 北京日报 | |||||||||
——访大兴区委书记沈宝昌代表 “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围绕土地解决好农民资产问题,要把土地当作资产来看待,让农民走向市场,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市场主体。”大兴区委书记沈宝昌认为,迈向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其实质就是实现农村、农业和农民的现代化,“三农”问题的核心就是土地问题。
有资料显示,改革开放后,农村改革率先突破,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头十年农民受益,后十年农民失业又失地。由于失地,导致农民的经济损失达两万亿元。结症何在?! 沈宝昌代表认为,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土地理论研究薄弱,不能产生强大的理论指导。同时,现有法律法规体系,尤其是目前实行的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土地规划法等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就拿农民的补偿标准来说,有关规定为“按单位面积前三年产值平均值的6—10倍确定补偿。”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按照农民在单位土地上所生产的农产品计算,补偿是极少的,根本无法满足农民的生计需要。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改革滞后,特别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必然要大量征占农村土地,这样前提下,如果不尽快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改革,就不能实现好、维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 沈宝昌代表认为,解决“三农”问题,要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特别是在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过程中,要更加重视农民的利益,坚持以农民为本。要加紧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把土地确权到人。要提高土地补偿,切实解决好征地补偿问题,真正维护好农民的利益。要尽快修改和完善相关法规,依法确定土地交易市场的交易程序,明确监控监督机制,使土地出让金的流动真正纳入决策、执行、监督体制之内。要明确政府定位,在土地交易过程中,切实起到调节作用。本报记者徐飞鹏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