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2004年全国“两会”专题 > 正文

人大代表:严惩学历造假遏制“文凭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13:20 解放日报

  部分人大代表对现时的学历造假深恶痛绝,建议加强行政与社会监督,从制度层面确保学历文凭处于公开、透明状态,并提出要立法惩治造假行为。

  现象

  一些公共场所,有人公开张贴广告,贩卖假文凭、伪学历;一些地方在人才引进和
黄页微成本营销方式 不见不散约会新主张
小户型主阵容揭晓 多媒体互动学英语
招生验证时,假文凭、伪学历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干部队伍中也存在不求真才实学,片面追求学历、文凭,假学、骗学、买学、学历紧随职务相长等弄虚作假、“文凭腐败”现象。据一次全国普查发现,填写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比国家实际培养的人数多出50万,也就是说,至少有50万人可能持有假文凭、伪学历。

  观点

  代表们认为,使用假学历决不是单纯的道德问题,也不是一般的违纪问题,会造成相当负面的社会影响。美国、加拿大、韩国等国对此处理毫不留情,都在法律上予以严惩。一份假学历不仅是一个人的污点,更是对一个国家诚信形象的破坏,国外一些学术机构已对我国学历有所质疑。目前的学历、文凭造假之所以愈演愈烈,是因为我国刑法并没有具体规定,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近年来,一些地方已开始清查干部学历、学位真伪问题,但处理上没有统一规定,做法也不一致。处理结果大多是从道德层面上加以批评,或只是从党纪、政纪层面加以追究,处理失之过宽。

  部分代表建议,惩治根治假文凭、伪学历,必须制定和依据法律。可在刑法中增设“伪学历罪”,明确伪造和贩卖学历、学位等文凭证书的定性、罪名、处罚等有关法律条文,以此作为惩治学历造假的法律依据。几位代表还表示,遏制“文凭腐败”需要监督,除了行政部门自身的监督,还必须加强体制外的社会监督,尤其是应该强化新闻监督。

  (本报北京13日专电)

  作者:本报特派记者 史源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