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树立科学发展观 坚持发展农业不动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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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21:0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29日下午进行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他强调,要牢固树立和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加快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增强发展农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始终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始终坚持加强、支持、保护农业不动摇,大力建设现代农业,切实巩固农业基础地位。 中共中央政治局这次集体学习安排的内容是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状况和我国农业发展
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讲解,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高度重视并大力发展农业,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战略思想。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加快农业发展,对我们紧紧抓住并切实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胡锦涛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实施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要加强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确保把支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要抓紧实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政策,抓紧在粮食主产区进行减免农业税的改革试点,抓紧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和规模,抓紧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制度,保护种粮农民和粮食主产区生产粮食的积极性。要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粮食增产技术,加大对种粮农民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为种粮农民提供更广泛的科技服务。 胡锦涛强调,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要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不断开拓农民增收的空间。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构建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高效农业产业体系,并同农民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给农民带来实惠。要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做好农民外出务工就业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 胡锦涛指出,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谋划农业发展,必须掌握和运用农业发展规律,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思路新办法。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走城乡互动、工农互促的协调发展道路。要进一步深化农业和农村改革,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增强我国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储备能力和转化能力,加快推进农业技术进步。要进一步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使农村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好“三农”问题各项政策措施的坚实组织基础。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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