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巨贪原深圳市民政局局长黄亦辉被提起公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12:50 新华网 | |||||||||
新华网深圳4月13日电(记者李南玲)记者日前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原深圳市民政局局长黄亦辉已于4月9日被依法提起公诉,移送深圳市中级法院进入审判程序。检察机关对黄亦辉的指控包括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项罪名。 因涉嫌受贿,黄亦辉于2003年7月1日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9月30日被刑事拘留。去年10月13日,深圳市检察院决定对其实施逮捕。据查,被告人黄亦辉在任深圳市公路局局
据了解,今年55岁的黄亦辉1973年入党,毕业于长沙交通学院成教分院公路工程管理专业(在职)。曾任深圳市宝安县龙华区(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团常务副主席、宝安区政府副区长。1995年至2001年,黄亦辉任深圳市公路局局长,2002年改任民政局局长。 在黄亦辉被立案侦查前,他的“麾下大将”深圳市公路局建设处原处长黄云生已受到法律的严惩。虽然他供出自己的顶头上司黄亦辉与多名包工头往来,有立功表现,但其受贿人民币8万元、港币15万元,被深圳市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5万元。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